原题:《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通过

多项政策激励有志青年投身国防事业

11月27日,《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据介绍,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激励有志青年投身国防事业是本次修订的重点,从多个方面强化了政策的支持力度。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在消除应征对象的后顾之忧方面,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应征公民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不得以此为由扣减其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补贴等,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在强化入伍对象的优抚优待方面,要求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适当提高到军队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服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从本省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和在校生奖励金的发放标准。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规定享受升学复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教育资助、课程免修、转专业等优待政策。

修订后的条例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征集服现役,新兵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等违法行为,细化了上位法规定的罚款具体额度。同时,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拒不改正的,依法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万承源)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