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

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

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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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https://xxgk.jl.gov.cn/szf/gkml/202511/t20251126_9360748.html

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吉林市区、白山市区(含浑江区和江源区)、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5元/小时

✅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城市、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

拓展了解

✅最低工资标准定义是什么?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 2004 年第 21 号)第三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哪些待遇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504/t20250417_3393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