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11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钟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钟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潘某某(殁年14岁)是同学。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2025年4月8日19时许,潘某某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某持刀对潘某某身体多处捅刺,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钟某某预谋行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应当依法予以惩处。钟某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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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适用死刑。

所以,本案所作出的无期徒刑的判决,可谓是“顶格”判罚。

同时根据《刑法》第81条第2款的规定,对因故意杀人而被判10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所以,本案罪犯钟某某今后想附条件地被提前释放,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钟某某将要在牢狱中度过余生,为其犯罪行为付出足够代价。

相信含恨而死的被害人,可以瞑目了。

在此案先期庭审中,被告人钟某某一度在法庭上表现得很害怕,并向被害人母亲曾女士下跪请求原谅。曾女断然回绝:“谁的命不是命啊?我女儿那么阳光优秀,难道你就可以杀害我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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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无辜被害,给曾女士的打击极为沉重。

案发几个月,曾女士头上的白发骤增。

由于极度思念,曾女士经常登录女儿的微信号码,模仿女儿的口吻给自己发消息:“妈妈我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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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最大悲痛,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世上最大罪恶,莫过于无端剥夺他人生命!

发生于2024年3月的“邯郸三少杀人案”主犯张某某(时年13周岁),终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首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低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判决体现了对恶性犯罪的依法严惩与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平衡。

今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钟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应是新版刑法修正案实施以来的又一起典型判例。

这无疑为低龄恶性犯罪再度敲响严厉警钟,

给人间恶魔形成持久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