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猝死的网约车司机:平台“人道援助”背后,是谁在逃避责任?
文/社会观察者李正
清晨6点的通州街头,一辆白色新能源车静静停在路边,车窗紧闭。41岁的网约车司机闫俊峰倒在驾驶座上,再也没能醒来。这一天是2025年9月4日,他像往常一样清晨出车,却在接第一单前猝死。妻子张杰接到警方电话时,手里还拿着为丈夫准备的早餐保温盒。“他说今天早点出门,能多抢几单。”她哽咽道。
01 车轮上的12小时:困在算法里的生命
闫俊峰的手机记录显示,猝死前一天,他在滴滴和火箭出行两个平台共完成13单。过去五年,他每天工作超12小时,几乎没有休息日。“平台奖励规则逼得人停不下来。”张杰翻着丈夫的订单记录,“完不成单量就拿不到奖励,评分低了还会被限流。”2025年7月,闫俊峰同时注册火箭出行,试图通过多平台接单缓解压力,却陷入更密集的劳动节奏——事发前10天,他在两个平台接单77笔,收入不足3000元。
02 “未接单不赔”:平台免责条款下的生死界限
“人是在准备接单时走的,凭什么不算工伤?”面对家属质疑,滴滴和火箭出行给出相似回应:司机死亡时未处于接单状态,不符合职业伤害赔付条件。滴滴提出10万元“人道援助”,火箭出行承诺“慰问金”,但均强调这不是赔偿。平台一边用算法规则牢牢掌控司机的劳动节奏,一边用“合作关系”切割法律责任——这种矛盾在闫俊峰案中赤裸裸暴露出来。
03 隐形劳动关系:算法管理下的“自由”假象
“如果平台能限制接单、设定绩效、用算法分配订单,这还能叫合作关系吗?”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指出,闫俊峰案符合“非典型劳动关系”特征:平台通过服务分、派单逻辑、奖惩机制实施实质管理,司机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更讽刺的是,根据2023年实施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规程》,平台应以司机获取报酬的活动时间为参保基准,而非狭隘的“接单瞬间”。
04 多平台用工:保障责任谁来承担?
闫俊峰的遭遇折射出更残酷的现实:当司机同时为多个平台服务,职业伤害责任竟成了“三不管地带”。滴滴以“最后一单在自家平台完成于前一天”为由拒赔,火箭出行则以“当日未上线”推诿。平台们用数据壁垒构筑免责围墙,却把风险全部转嫁给劳动者。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私下透露:“这类案件往往陷入平台互相踢皮球,最后只能靠行政调解。”
05 人道援助?不如完善制度保障
10万元援助金能否填补一个家庭的生存缺口?张杰离职前是纪念馆讲解员,如今失去唯一经济支柱,还要抚养读中学的儿子。她说丈夫常念叨“再跑两年就休息”,但这个承诺永远无法兑现。当“人道援助”成为平台规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我们需要思考:如何让保障从“施舍”变成“权利”?今年两会期间,已有代表建议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但立法进程仍滞后于现实痛点。
闫俊峰的白色轿车仍停在通州某停车场,行车记录仪最后画面是晨曦中的街道。这位车轮上的劳动者,用生命揭开了平台经济的光鲜伪装。他的故事不该止于一笔“人道援助”,而应推动制度真正看见那些被算法模糊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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