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大于法,这是纠缠不休的、严肃的、沉重的话题,有如浸透了冰水的铅压在心口。夜深人静时,每每听见幽魂的呜咽,无数废墟与血泪熬成一锅粥。
权力与法律到底哪个才有温度,哪个才冷酷,无数例证证明法无情,权更冷酷。法律,本应是丈量是非的尺,是阻挡洪水的堤,是文明从荒蛮中挣扎而出的证明,是弱者对抗强权的最后依凭。然而,一旦被无边的权力所绑架,便要变质、扭曲,是要吃人的。
炽热的权力让人张狂,变成恶魔,要将法律之石熔铸成自己想要的形状时,灾难便无以避免,怪诞恐怖!表面是法律,实质是权力,甚至可以直接感受到没有了法律,完全是权力在操纵和决定着一切,所谓的依法只是幌子,内在的是权力的野蛮和霸道。法律成了权力的金箍棒,可大可小,可长可短,全看要打的是谁。同一款律条于权贵是轻描淡写的一纸空文,于平民便是灭顶的雷霆万钧。它不再是保护弱者的盾,而是成了强者手中精准刺向异己的矛。
邪恶,在扭曲的温床中悄然滋生,青面獠牙却戴着理性的面具,援引着被篡改的律例,行着“合法”的暴行。当指鹿为马不再是笑话,而是必须的现实时,是非便开始崩塌。人们活在一种巨大的不安中,因为你所信赖的规则随时可以失效,你赖以生存的公正,原来只是一个把戏。
苦难如蝗灾铺天盖地,被冤者的嚎哭,是本人、家人、家族的伤痛。当法律失守,暴力便会穿上各色衣裳,在每一个角落寻隙而入。商贾的财富瞬间易主,一句笔墨招来杀身之祸,邻里口角也能变成惨剧。苦难无边界,肆意蔓延,从天而降,头顶那片天空随时崩塌。
古罗马雄辩滔滔、捍卫共和的元老,最终却在“公敌宣告”的法律下被追杀、被剥夺财产,那条文是由胜利者制定的,符合一切程序,却将法律的精神践踏在地。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以神与法之名,将多少思想者埋葬。
被权力绑架的法律,像一个被操纵的提线木偶,惨烈上演历史的荒诞。发疯的猛兽完全没有理性,邪恶生于无序,一个个被冤者被埋葬,一个个制冤者狰狞奸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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