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据四川日报消息,11月26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根据决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20日,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5日。决定自2025年11月28日起施行。

四川省关于婚假的规定主要体现在1993年原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川劳险〔1993〕95号)中,只有5天。此次将婚假写入《条例》,并由5天延长至20天,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5天婚假。

“一是惠及家庭,假期延长让新人从容筹备婚礼,提升家庭幸福感。二是利国利民,提升婚育意愿,拉动‘甜蜜经济’,助力人口均衡发展与经济活力提升。三是保障权益,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确保政策落实。”据报道,在常委会审议中,何清委员认为。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修改,其中提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近年来,为鼓励适龄婚育,各地随之修订相关政策法规,调整了婚假时长。截至目前,全国至少有29个省份宣布延长婚假,延长后的婚假在10日至30日不等,其中,山西、甘肃最长,可享受30日婚假。河南、黑龙江规定,参加婚检分别额外增加7天、10天,最长婚假分别可达到28天、25天。

婚姻登记的便利度也在大幅提升。今年5月10日,我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新人结婚登记地域限制取消,新人领证不再需要户口本,可以全国各地通办。民政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结婚登记数量为515.2万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0.5万对。

多地官宣延长了婚假,但在规定落地过程中,仍有部分行业“有假不能休”“有假不敢休”。那么,婚假政策如何更好落地?

为破解生育休假成本分担难题,新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二十五条新增第三款,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为假期制度落地提供财政保障支撑。同时,为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新增第三十九条明确追责机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用人单位不落实假期规定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其他用人单位未落实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假期落实发生争议的,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

专家建议,不断完善婚育支持体系,各地方应进一步细化婚假规定,兼顾好职工合法休假和企业正常运转,探索建立更加合理的休假成本分摊机制,让企业落实起来不再犹豫,让年轻人休起来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