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准妈妈们注意啦!

本市企业职工生育津贴

发放方式有新变化!

自2025年12月1日起

我市企业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

个人银行账户

不用再由用人单位申领

领钱更快、更省心!

话不多说

一起往下看看吧~

1

新旧政策如何衔接?

2025年12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2025年12月1日前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仍由用人单位申领。

2

如何申领?

自2025年12月1日起,符合津贴领取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可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自主申领生育津贴。申领路径:

(1)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找到“在线办理”→点击“生育保险”→找到“生育津贴支付”,阅读办理须知后点击“下一步”,随后仔细录入人员信息,有生育津贴申请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系统匹配成功后,点击“确认”,跳转到确认信息界面,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即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若系统匹配失败,需要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再次提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系统审核完毕后,会有短信主动告知大家审核情况。(生育津贴将在10个工作日内到账)

(2)前往就近的医保经办窗口申请,提供以下申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病历资料(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后期,还可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省公服(粤医保、个人网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省事等渠道)等渠道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暂未上线)。

3

热点问答

女职工分娩后可立刻领取全部生育津贴吗?

本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按月发放相结合。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申请的,一次性发放全部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申请的,首次发放生育或手术日至申领月期间的生育津贴,剩余生育津贴按月发放直至发放完成。

生育津贴和职工工资可以重复领取吗?

不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怎么交?

单位应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建议与单位提前协商,共同履行缴费义务。

“奖励假”有生育津贴吗?

没有。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分娩享受的生育津贴假期天数如下:顺产计98天、难产计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奖励假”不在生育保险津贴支付范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已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哪些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符合生育津贴发放范围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

如果企业与职工就生育津贴及损失赔偿存在争议的如何处理?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等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当新生命到来时

记得及时申领生育津贴

为这份喜悦添上一份实实在在的保障

来源 | 深圳医保

编辑 | 林煜丽

审读 | 杨永坚

二审 | 陆楚一

三审 | 蔡志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