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等红灯,就可以在路口掉头处横跨通行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11月19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宾一大队依法对盘某、黄某两人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处罚,并记分。
11月18日,来宾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11月16日14时许,在兴宾区华侨大道某汽车销售公司门前路段有两辆客运班车横跨华侨大道逆行从来车方向调头处通行,对向正欲实施掉头的车辆为了避免发生碰撞不得不后退避让,险些发生事故,非常危险!
接到举报后,来宾交警立即对线索进行核查。经核查,确认情况属实,随即传唤驾驶人盘某、黄某两人至兴宾一大队接受调查。
面对交警出示的证据,盘某、黄某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据两人供述,当日他们分别驾驶车牌号为桂GA***9、桂GA***7的客运班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因不愿等待红绿灯,心存侥幸贪图方便,才做出了横跨路口调头处逆行通行的危险行为。目前,两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危害,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侥幸心理,安全文明驾驶。
此类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行通行的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1.逆行车辆与正常行驶车辆形成对向冲突,极易引发正面碰撞、刮擦等交通事故,客运班车载客量大,一旦出事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2.路口车流、人流密集,逆行行为会打乱正常交通秩序,导致交通拥堵,影响道路通行效率;
3.突发的逆行操作会让其他车辆、行人猝不及防,难以快速做出应急反应,从而放大事故风险。
来宾交警在此提醒:交通标线是引导车辆、行人有序通行的“安全线”,更是守护生命安全的“生命线”。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更会给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守法规知礼让
签发:莫崇贵 三审:劳广智
二核:龚 莫 责编:罗雪涛
编辑:彭子峻 视频:李思睿
图文:廖黄锬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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