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部门获悉,广州市生育津贴“直接发放个人”新政将于12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届时,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可按规定由职工本人申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实现生育保障权益“直达快享”。

根据政策规定,2025年12月1日(含当日)后分娩、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女职工,可按规定由职工本人申请生育津贴,医保部门完成审核后,核定的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从申请到拨付,医保部门与参保职工“直接对接”,杜绝资金“中途卡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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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娃家长少跑腿 多重渠道省心办

据介绍,申领流程已全面升级为“极简模式”,线上办理全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仅需准备两类材料:

一是病历资料(住院需提供医院盖章的出院记录,门诊需准备清晰门诊病历,怀孕未满4个月引产或流产需提供含休假意见的病历);

二是《信息采集表》,拍照上传即可,通过穗好办APP还能在线填写生成,无需提前准备。

为适配不同群体使用习惯,广州市医保部门将开通多种办理渠道,方便参保人办理业务:

一是“穗好办”APP与小程序两个渠道为移动端首选。从登录实名认证到提交申请全程仅需几分钟,参保信息、缴费记录等数据实现“无感调取”,无需手动填报;

二是广东政务服务网。适配办公场景,用户定位“广州市-市医保局”,搜索“生育津贴申领”即可在线操作;

三是特殊群体可前往各医保分中心服务大厅“全市通办”服务,无需返回参保区办理。

新旧政策不脱节 全面保障“不缺位”

针对大家关心的待遇保障方面的疑问,广州市医保部门给出了明确答案,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女性都能安心享受待遇:

一是新旧政策“划线明确”: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2025年11月30日(含当日)前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的,仍由用人单位按原流程申领;2025年12月1日(含当日)后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的,由个人申领,无需单位办理。

二是工资差额“法定补足”:有人担心“个人领津贴后,工资差额没人管”?医保部门明确回应:这是法定责任,绝不缺位。根据规定,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必须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是失业人员“应保尽保”:政策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生生育相关情形的,可直接按新规申领津贴,保障范围与在职职工一致。

针对具体业务咨询与办理进度查询需求,参保女职工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拨打02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获取医保政策专业解读及业务操作精准指引;关注“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通过“医保互动- AI智能咨询”模块,体验“7×24”小时即时解答服务;登录“穗好办”小程序或APP“医保专区”,实时查询医保业务办理进度,实现诉求响应“不打烊”、业务查询“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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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快报

编辑 | 代红燕

审核 | 孙轶英

校对丨胡普甜

签发| 叶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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