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对于广大驾驶员来说
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交警对于酒驾违法行为
只有
整治!整治!!再整治!!!
从严!从严!!再从严!!!
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
案例一
11月26日晚,漯河市区,穆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桐柏山路由北向南行至珠江路口右转时,与一辆沿珠江路由东向西直行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三轮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事故处置中,民警发现小型轿车驾驶人穆某某满身酒气,经酒精检测,结果为180mg/100ml,其涉嫌醉酒后驾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例二
11月18日20时15分,漯河市舞阳县北大街路段,舞阳交警在对一辆小型汽车检查时,发现距离检查点不远处,一辆无号牌四轮电动轿车突然减速并迅速靠边停车,一名男子从驾驶位下车试图离开现场,这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执勤民警立即上前,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经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驾驶人宋某某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查,其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宋某某称自己当晚在吃饭时喝了几瓶啤酒,饭局结束后,虽然心知喝酒不能开车,但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仍冒险酒后驾车上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
酒驾之祸 害人害己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对酒驾行为坚决说“不”!
来源:漯河交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