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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的雨夜,一场骇人听闻的罪行击碎了冷水江制碱厂生活区的平静——两名十七岁高中生被指控奸杀一名女教师

2025年11月21日,湖南高院的一纸通报给这场旷日持久的案件定下终局:驳回刘某、谢某的申诉,无期徒刑的判决纹丝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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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拉回2009年8月25日晚,19时许的门球场边,刘某与谢某用手机翻看淫秽视频后,歹念丛生。

二人盯上了常在11栋楼顶散步的刘甲老师,提前到14栋楼顶确认其独处后,便伺机下手。

趁刘甲毫无防备,他们用木棒、拳头将其打晕,见其尚有动弹又补殴数下,随后轮番实施强奸,作案木棒被随手丢弃在猪舍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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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

当晚,刘甲经抢救不治身亡,法医鉴定明确,她的死亡是钝器击打造成呼吸、循环衰竭所致。

2010年,娄底中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二人无期,湖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此后的十五年里,被告家属的申诉之路从未停歇:2012年湖南高院首驳申诉,2014年湖南检方拒提抗诉,2016年最高检驳回申诉,直至2025年湖南高院的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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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被告人为何敢执着申诉?

核心症结直指案件最刺眼的漏洞:案发现场未检出刘某、谢某的精液等生物痕迹,反倒检出了第三人张某的DNA。

这份关键物证的缺失,成了家属申诉的底气,也成了公众心中绕不开的疑团。

对此,湖南高院给出的解释看似完整:其一,二人供述强奸时并未射精;其二,案发楼顶为露天环境,事后大雨冲刷加抢救现场的混乱,足以湮灭生物痕迹;其三,张某是案发两小时后到楼顶躲雨,发现倒地的刘甲后实施了猥亵,其DNA仅指向另一起独立的强制猥亵行为,与刘某、谢某的奸杀罪行无关。

法院还强调,二人的有罪供述细节详实到“非亲历者不能知”——比如知晓刘甲夜跑楼顶的习惯、谢某踢中其背部致下巴撞地、强奸时踩踏腹部等,这些细节均与现场勘查、尸检报告及被害人裙上鞋印等证据严丝合缝。

此外,两家家属的包庇行为也被当作“铁证”:刘某母亲得知儿子作案后,非但不劝自首,反而勒令其闭口藏躲;谢某父亲起初欲让儿子自首,被妻子拦下后,竟教儿子编造行踪、背记电视节目应对调查。

最终,许某红因包庇获刑四年,谢某东获刑三年缓刑三年,张某也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四年六个月。

但法律的闭环,未必能抹平情理上的追问:

其一,即便未射精,性侵行为必然会留下上皮细胞、尿道球腺液等DNA痕迹,难道一场大雨能把体内的证据冲刷殆尽?

其二,雨水能抹去DNA,却偏偏留下了死者身上的脚印,这般“选择性灭失”未免过于蹊跷;

其三,所谓的作案木棍仅为疑似物,既未做DNA鉴定,后续还莫名丢失,核心凶器的缺失怎能视而不见?

十六年光阴流转,当年的少年已成中年,却因坚称无罪、拒写悔过书而无法减刑,出狱之日遥遥无期。

湖南高院的终审裁定,让法律程序走到了终点,但那些悬而未决的疑点,并未随判决尘埃落定。

正如福克纳所言:“过去从未死去,它甚至从未过去。”

这场案件留下的,不仅是两个家庭的悲剧,更是对真相与人性的长久叩问,在每个听闻者心中,久久无法平息。

(网上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