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文旅一句“哪位少爷吸了”的调侃,竟在一天内让账号涨粉百万,这条评论背后折射出公众对吸毒记录封存新政的复杂情绪。
“哪位少爷吸了?”2025年11月底,南通文旅抖音短视频官方账号在某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的视频评论区留下的这六个字,瞬间点燃了全网舆论。
这条带有讽刺意味的留言,与新法规中“吸毒记录将被封存”的规定形成微妙碰撞,不仅使南通文旅粉丝数从35.3万暴涨至400万,更将一场关于法律、道德与社会公平的讨论推上风口浪尖。
素材来源人民日报抖音短视频账号(11.28)
一场舆论风暴的起源
这场争议的源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该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明确: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
而根据法律专家解读,这些被封存的记录除了包括舆论特别关注的吸毒处罚记录外,还涵盖因殴打他人、盗窃、诈骗、寻衅滋事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也正是这一旨在为轻微违法者提供改过自新机会的规定,引发了意想不到的舆论海啸。其中,关于吸毒记录被封存让一些地区的官方账号和全国网民愤怒,除了南通文旅账号被新媒体编辑用来评论“哪位少爷吸了”引发网民围观,人民日报抖音账号11月28日晚上发布禁毒视频、云南日报抖音号11月29日早上连发十条禁毒视频,各地文旅账号纷纷在11月29日纷纷跟进,当日宣传禁毒相关信息,以隐喻方式对此次法律修改表明立场。
法律为谁而改?吸毒记录封存的民意信任危机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设立,有着坚实的法理基础。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印波指出,该制度首先体现了行政法的比例原则。
印波解释说,将轻微违法记录永久公开,导致当事人在就业、升学等方面受到终身限制,这种惩罚强度与过错程度明显失衡。
其次,该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对人格尊严的保护,通过避免因轻微过错而施加永久性负面评价,体现对公民人格尊严的尊重。
数据显示,2023年公安机关查处的治安案件数合计788.1万起;2019-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处的治安案件在800万起左右。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冠男表示,如果不予封存并允许查询,则意味着每年可能有800万人左右,会被实质性地排除在社会之外。
当法律专家们阐述着记录封存制度的法理基础时,民众却在追问:这场法律修改的真正动机是什么?在社交媒体上,网民对“吸毒记录封存”这一项格外关注,网民自发生产的短视频评论背后隐藏着公众对特权阶层可能被变相保护的忧虑。
从表面上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是为了解决“一次违法,终身受限”的不合理情况。然而,在深入思考后,许多人发现,这种表述背后可能存在另一种逻辑和追问:
谁真正需要记录封存?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大多数治安违法行为本身就不会被广泛知晓。真正因治安记录而影响前途的普通人,可能远少于那些有资源却因违法行为可能暴露而受影响的人。
谁在推动记录封存?立法过程中,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成为“核心诉求之一”。但普通民众在立法过程中的参与度有限,那些真正影响立法方向的,往往是拥有更多话语权的群体。
记录封存为谁提供了便利?对于公众人物、特权阶层来说,违法记录的封存确实能有效避免其不当行为被曝光,保护其形象和地位。而这恰恰是普通民众最为反感的一点。
当南通文旅发出“哪位少爷吸了”的疑问时,恰恰道出了民众的心声和愤怒的点:这项制度会不会是为那些“少爷”们量身定做的法律保护伞?
为何民众对“吸毒零容忍”
公众对吸毒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源于那些鲜为人知的英雄故事。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公安局都城派出所女警严婷,在牺牲23年后,她的名字和照片才被公开。她结束生命时的姿势是死死抱住毒贩,那年她仅22岁。
还有那句禁毒民警的独白:“我们一年到头,穿警服的次数屈指可数。” “最害怕的就是我们进去抓人时,一些吸毒者正在用针管注射毒品,他们可能对我们进行攻击,这些针管上可能携带着艾滋病病毒。”
这些行走在刀尖上的勇士,连与家人相识都是一种奢望。一位化名“孙悟空”的缉毒警察缉毒十一年间做了五年卧底。他说:“即使完成任务以后,我也会经常从噩梦中惊醒,会经常梦到被毒贩发现、打击报复,甚至是报复家人特别是孩子。”
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2年,全国共有169名公安民警在禁毒工作中牺牲,其中禁毒民警112名。当公众想到这些英雄,看到“封存吸毒记录”的政策时,自然产生了一种情感与理性的撕裂感。
舆论焦点不可忽视,法律如何平衡人文关怀
在这场讨论中,公众的担忧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对特定人群的保护、吸毒艺人变相复出,以及公共安全与知情权的平衡。这种担忧源于对公平执法的长期关注,即法律是否会在执行过程中对拥有更多社会资源的人倾斜。
要化解公众的焦虑,需要在法律刚性与人文关怀之间找到平衡点。一方面,法律的善意在于给悔改者机会;另一方面,公众的警惕则在于坚守社会的底线。
印波教授明确表示,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并非是对特定群体的保护。这是对曾有过治安违法记录的人一项积极的可以改过自新的政策。记录封存后,在绝大多数常规的求职、升学背景审查中,其过往的轻微违法记录将不会被看到。
对于公众特别关心的吸毒艺人问题,法律专家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法,而《禁毒法》《禁毒条例》以及《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等则属于特殊法。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涉毒艺人能否复出,主要取决于文旅、广电等部门的行业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
对于公共安全风险,人民论坛锐评建议,对教育、医疗等特定行业,建立分级查询机制,允许用人单位依法查询从业者与岗位相关的治安违法记录,如暴力、危险驾驶等。严格限定查询范围和用途,既筑牢安全屏障又保护隐私。
法律与民意:如何重建信任的桥梁
法律不应成为精英话语与民众朴素正义感之间的鸿沟,而应成为连接二者的桥梁。针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引入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所引发的舆论关切,特别是公众担忧法律从业人员或公务人员可能借此逃避责任,平衡法律理性与公众信任、防止制度被滥用,关键在于构建透明、审慎的配套执行与监督机制。
首先,必须明确“封存”不等于“消除”,并通过严格的限定查询条款堵塞可能存在的漏洞。根据新修订的法律,违法记录封存后,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可以进行查询。对此,应通过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对“有关单位”和“国家规定”进行明确且严格的界定,严防查询权限被泛化、滥用,确保记录封存不会成为特定人群的“保护伞”。同时,可考虑建立查询记录留痕与备查制度,让每一次对封存记录的访问都有据可查,接受监督。
其次,为回应公众对公职人员行为的高标准要求,可探索建立针对公职人员,特别是法律工作者更为审慎的适用规则。例如,对于涉及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严重违背职业操守的违法行为,其记录封存可设定更长的考察期或更严格的审批程序。此举旨在表明,法律在给予改过自新机会的同时,对肩负更多公共责任的群体保持了更高的标准,以维护法治的公正性与公信力。
最后,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与立法全过程民主是弥合分歧的长期基础。一方面,相关部门应主动、精准地解读法律,说明记录封存的制度初衷是避免轻微违法者终身背负污名,彰显“惩戒与挽救相结合”的法治原则,而非为任何人开脱责任。另一方面,引入民意参与机制。法律修改不应只是精英阶层的话语权之争,而应充分听取普通民众的意见。在立法过程中,应当搭建公开博弈的平台,让各利益相关方都能发声。
通过以上“严格限定查询”、“对公职人员审慎适用”以及“深化普法与民主立法”的组合拳,方能在落实法律人性化关怀的同时,有效回应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核心关切,防止制度善意被扭曲,切实筑牢社会的法治信任。
(文章综合参考中国人大网、光明数字报、南方+客户端、凤凰网、金羊网、抖音平台各官方账号、人民论坛网等)
撰稿:王子翼、吴增辉
编辑:张勇
审稿: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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