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
保定市2025年度第268批次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2025-11-27
近日,保定市莲池区公布了两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土地用于供电用地建设和医疗卫生用地建设。
根据公告来看,徐庄村拟征 收范围位于东至保定市莲池区第一实验小学、南至瑞安路,西至李庄街,北至国有建设用地、隆昌路的土地。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 2.7308公顷(约合40.96亩)。该地块位于保定市莲池区第Ⅱ区片,区片价为360万元/公顷(即24万元/亩)。本次征收将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并将按照征地区片价(360万元/公顷)的45%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徐庄这个地块是医疗卫生用地,这是要新建一个医院吗?就在保定市莲池区第一实验小学西侧,有知道是什么规划的吗?
以下为征地公告详情:
韩庄乡徐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5年度第268批次建设用地1 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拟征收徐庄村位于东至保定市莲池区第一实验小学、南至瑞安路,西至李庄街,北至国有建设用地、隆昌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医疗卫生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7308公顷,其中农用地2.6701公顷(其中耕地1.5987公顷)、建设用地0.0607公顷。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莲池区第II区片,区片价为360万元/公顷(24万元/亩)。
此次征收土地补偿采取包干补偿方式,按照市政府关于《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莲池区范围内征地综合价格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反馈意见》(保自然资规[2021]156号)的批示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范围内涉及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人。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 8号)规定和《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修改说明的通知》(莲政字[2020]31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5%缴纳社保费。
店上村拟征收范围位于东至店上村建设用地、南至店上村建设用地、西至店上村建设用地,北至保定供电公司的土地。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0.283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莲池区第Ⅱ区片,区片价为360万元/公顷(24万元/亩)。本次征收将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并将按照征地区片价(360万元/公顷)的45%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韩庄乡店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5年度第268批次建设用地2 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店上村建设用地、南至店上村建设用地、西至店上村建设用地、北至保定供电公司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供电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83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莲池区第I区片,区片价为360万元/公顷(24万元/亩)。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地上附着物和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范围内涉及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人。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 8号)规定和《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修改说明的通知》(莲政字[2020]31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5%缴纳社保费。
来源;保定市莲池区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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