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记忆,被林思思的帖子强行按下了播放键。
八年前的那个夏天,蝉鸣聒噪,空气里满是栀子花的香气。
我和陆景明,是整个三中最出名的一对。
不是因为我们多么惊天动地,而是因为我们是典型的“青梅竹马”。
我们住在同一个老式家属院,从穿开裆裤起就在一起玩。
他家境不好,父母早早离异,各自再婚,像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是我爸妈看不过去,几乎是将他当半个儿子养。
他每天来我家吃饭,穿我爸给他买的新衣服,用我妈给他交的补习费。
而我,作为家里的独生女,心甘情愿地将我拥有的一切分他一半,甚至更多。
他聪明,成绩拔尖,是老师眼里的天之骄子。
而我,成绩中游,唯一的特长是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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