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多地方工会都在进行机构改革。在机构改革中,免不了进行岗位重组。在人员设置上,有不少问题,主要是工会财务和经审岗位能不能由一个人担任、分管工会财务的副主席能不能分管工会经审工作等。今天,注重谈谈工会财务和经审岗位的不相容问题。

一、设置不相容岗位的必要性

在企业内部控制中,不相容岗位是指某些岗位职责如果由同一个人承担,既可能发生错误或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或舞弊的职务。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如果同时负责两种彼此制约的工作,就有机会利用职务便利犯错并自我掩盖。例如,既管钱又管账、既审批又经办等情况都属于不相容岗位的隐患。设置不相容岗位控制的核心目的是建立内部牵制机制:确保每项业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经手;一人的工作由他人进行复核和监督。通过岗位分离,实现权力制衡,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如果不对不相容的职务实行相互分离,就很容易滋生舞弊风险。

二、工会财务和经审岗位不相容

根据工会财务管理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工会的财务岗位和经费审查(经审)岗位属于典型的不相容岗位,必须由不同人员分别担任,以实现相互的监督与制约。

这两个岗位不相容的核心原因是保障工会经费安全合规,避免监督失效与风险漏洞,具体可分为三点:

(一)职责属性对立,需形成制衡:财务岗是工会经费收支、账务核算的执行方,核心是完成经费流转与账目记录、报表编制及财务分析;经审岗是对这些经济活动的监督方,核心是核查其真实性、合规性。若两者兼容,就成了“自己做账自己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完全失去岗位间的制约作用。

(二)保障审计独立,避免公正受损:经审工作的关键是独立性,只有与财务执行工作无关联,经审人员才能客观核查经费使用问题。若财务人员兼任经审岗位,极易为掩盖财务漏洞而隐瞒问题,严重破坏经审工作的公正性。

(三)防范财务风险,杜绝舞弊行为:工会经费关系全体会员权益,若两岗位兼容,会给经费滥用、挪用等舞弊行为提供可乘之机。分离岗位能通过双重把关,减少单人操控经费全流程的风险,保障工会资产安全。

(四)以下表格清晰地展示了这两个岗位的核心区别:

对比维度

财务岗位

经审岗位

核心职责

负责工会经费的日常核算、收支管理、预算执行等

负责审查监督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角色定位

经费的管理者与执行者

经费管理的监督者与评价者

常见违规情形

由出纳一人保管财务印章和网银U盾

经审会主任由财务人员兼任,形成"自己监督自己"

三、如何正确设置岗位

有人认为,工会财务人员熟悉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干经审工作也是“轻车熟路”,经审会又不是一个人,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财务和经审岗位可以由一人担任。其实,这一点,早就有制度规定。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2023年3月10日印发)第十三条 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和资产的副主席、工会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审会委员。第二十条 工会审计人员不得从事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不得参与、干预、插手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

四、结论

因此,同级工会财务和经审岗位应为不相容岗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履行监督职责的机构,其成员不应同时担任同级工会的财务会计或出纳工作。在岗位设置上,需明确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五、其他

至于分管工会财务的工会副主席能不能分管工会经审工作,大家谈谈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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