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9月,北京西直门外一阵秋风刚起,秦城监狱的值班电话却比往常更频繁。特别法庭核实各被告的辩护意向,名单每天都在更新。值班员在记录本上写下四个字:江青待复。彼时距审判正式开庭仅剩不足三个月,而江青对“谁能为自己出庭”依旧摇摆。
外界只看到“两案”风声鹤唳,很少有人留意,一套完整的庭审程序正在被重新搭建。案犯若拒绝律师,法庭仍须出具“已告知权利”的文件,否则审判程序缺口难以弥补。负责督办程序的中纪委二办工作人员说了一句带着喘气的笑话:“手续没走完,别说江青,连纸篓都不能带上法庭。”
张思之和朱华荣就是在这种氛围里收到指派公函。张思之拿到文件时愣了半分钟,只说出一句:“干律师这一行,总有躲不开的局。”随后便开始翻卷宗。卷宗摞起来有半米高,他第一晚只翻了两册,胳膊就酸得抬不起来。
10月初,两位律师第一次进入秦城。与多数影视叙述不同,那天并无剑拔弩张,更多是试探。狱警先引他们看讯问室,随后通知江青。有意思的是,江青踏进来时表情并不激动,甚至带着刻意的平静。张思之示意落座后,亮明身份。江青轻轻“哦”了一声,接着抛出一句:“我原想请史良,她年纪虽大,总算懂法。”
史良确实懂法,但彼时已近耄耋,且早有心血管病史,勉强出庭不仅程序上难以通过,医学检查也过不了关。张思之据实回复,江青没表态,又提出第二人,“周建人,鲁迅的弟弟,文化人,熟悉我的情况。”朱华荣在旁补一句:“周先生无律师执业资格,不合规定。”江青皱眉:“那刘大杰呢?毛主席见过他。”律师告知,刘大杰已于1977年去世。
对话陷入停顿。过了半分钟,江青抬头:“如果这些都不行,我找家属可以吧?李敏。”说到这,她声音明显放缓,好像在试探边界。“家里人总能替我说话。”张思之只能再解释,刑事诉讼不设家属代理,辩护人必须是律师;即便出于情感考虑,程序也无法让步。江青沉默,很快把话题扯开,“那你们准备怎么辩护?”
按法庭要求,律师必须取得当事人书面授权才能启动工作。张思之耐着性子讨论案卷事实,江青却时常打断,更多关注庭审形式,希望律师在法庭上“把控节奏”。朱华荣提醒:“我们只能提出法律意见,不能替被告人代言。”江青用手挡在耳后,装作没听见。她第二次重复那句话:“我只是想让可信的人帮我说话。”
谈了近两个小时,授权书依旧空白。临别前,江青冷不丁冒出一句:“姓张的不行,姓朱的留下。”次日凌晨,法庭联络北京律师协会,最终由傅志人接手。张思之主动退出,表面理由是“被告不接受”,实则也是尊重当事人意愿。律师圈私底下议论,这算全国首例“被告挑律师”的公开个案。
傅志人在押送车里读完卷宗摘要,第一件事同样是阐明“不存在替代陈述”。江青仍想把辩护与代理混为一谈。律师只得引用刑诉条例,“代理适用于民事,不适用于刑事。”江青听完摊手:“那就没办法喽。”随即作出决定:不再委托任何律师。程序上,法庭记录“被告明确放弃辩护权”。
另一边,接受律师辩护的姚文元却忙得不可开交。韩学章、张中带着计算尺与日历,把公诉书中每一段涉及具体年份的指控拆解比对。有人私下提醒:“别替坏人减刑。”两位律师只回答一句:“法条不问好人坏人。”这种职业态度在当时法律环境里颇为新鲜,也让许多旁听代表第一次直观理解到“辩护不是脱罪,而是程序正当”。
1980年11月20日,特别法庭开庭。辩护席上出现空位,那是留给江青本人辩护律师的。庭审进行到第三天,江青提出自行答辩。她拿起文件,说得断断续续,时而抬头向审判长发问:“我讲话可以不受限制吧?”审判长点头示意:“请遵守庭审秩序。”现场气氛一度紧绷,但程序仍按既定节奏推进。
最终判决早已写进史料,外界更好奇的是那张空椅子。若江青当初签下授权,也许走向并不会改变量刑,却能让中国刑事辩护史提前写下一页完整案例。遗憾的是,她坚持的“家属代言”终被法庭拒绝,再无回旋余地。
那一年,全国公开执业律师不足三千人,却第一次在国人面前集体亮相。刘复之评价这次审判:“最大的意义,或许并不在结果,而在于让一部停摆多年的法律机器重新运转。”1980年的特别法庭由此记录下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后最早的一堂实践课。
2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