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夷叔齐的“不食周粟”,素来被儒家思想的传统舆论吹捧很高,但鲁迅唱了个反调:他在《故事新编》里写了伯夷叔齐的故事。总之是把二人狠狠讽刺一顿:

小说写,伯夷和叔齐是商朝时期的小国孤竹国的公子,他们进了周文王的养老堂。他们自己没有啖饭之道,只能吃着周王朝给的大饼,虽然他们抱怨这大饼是越来越小了,但仍然是想甘于养老的。此时周文王出兵征讨商纣王,伯夷叔齐便在周文王带兵路过他们家门的时候扑上去,抓住周王的马嚼子:“老子死了不葬,倒来动兵,说得上‘孝’吗?臣子想要杀主子,说得上‘仁’吗?”

二人被轰开,周文王到底成功的征讨了商纣王,伯夷叔齐很气愤,决定“不食周粟”,离开周文王的养老堂,临走的时候却仍然没忘了带上老羊皮袄和大饼。二人来到首阳山,采薇为食,首阳山是有人迹的,伯夷就跟人说,我们哥俩出身高贵,因为互相谦让,都没有接先王传位的旨意,离开故国以后进了养老堂,谁知周王竟然“以臣弑君”,于是不吃周家的饭。直到一个婢女出来问他们“‘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在吃的薇,难道不是我们圣上的吗!”,二人顿感五雷轰顶,于是不几天就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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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没完,鲁迅还来了一笔:首阳山附近的乡民想给他们立一块碑,去找村里的读书人小丙君,小丙君却说“他们不配我来写,都是昏蛋。”这不是小丙君的观点,这是鲁迅自己的观点。

鲁迅的文章发出去,当然又引起了轩然大波,虽说他写此文的时候已经是1935年,应该早都习惯了。毕竟,儒家传统思想一直对伯夷叔齐的行为评价很高。孔子说伯夷叔齐是“求仁得仁”,孟子说二人“非圣贤而能若是乎”,认为他们代表了仁和忠的很高的境界。鲁迅在这里说他们是昏蛋,当然如同炸药扔进酱缸里。

我赞同谁的呢?我当然赞同鲁迅的观点。

首先孔子孟子二人也有一些言论与他们对伯夷叔齐的评价相冲突。其实这正像黑格尔所说的,批判某东西,不要老借助外在的东西,因为在批判之前,你需要先证明你借助的外在的东西本身是正确的。最好的做法其实是用批判对象自己去批判自己。孔子和孟子自己就可以站在他们自己的对立面,所以我们在这儿用他们来批判自己。

比如孔子对管仲评价其实是很高的,而管仲和伯夷叔齐干的其实是完全相反的:管仲原先是辅佐公子纠,公子纠争夺政权失败被杀后,转而与鲍叔牙一起辅佐公子小白,也就是齐桓公,更谈不上为公子纠如何如何尽节,如何如何“不食齐粟”。这和“一身不事二主”的伯夷叔齐可以说完全对立,可偏偏孔子并不认为管仲这样是问题: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大家看,这话里的“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其实不就是伯夷叔齐干的吗?孔子在这儿说“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也”,肯定了他对整个中华文明的巨大贡献,那难道周文王他们不也是这样?那既然如此,伯夷叔齐刻板地认为周文王“以臣弑君”,难道不和孔子这话站在对立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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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也说过别的话称赞管仲: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子路在这里责备管仲没有为自己的主公守节殉死,孔子却认为管仲仍然是仁的代表。所以如果管仲不应该为此受责备,那伯夷叔齐自然也谈不上为此该如何受褒奖了,因为孔子这样的表述,实际上意味着这事儿并不重要,根本不应该成为问题,该成为问题的应该是“九合诸侯不以兵车”,可这恰恰周文王也做到了。

再比如说孟子。伯夷叔齐不与周文王合作,归根结底还是觉得周文王“以臣弑君”。那我们来看看孟子是如何论述以臣弑君的,而且谈论的对象不是别人,恰恰是纣王: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用我们的话翻译就是“我只听说诛杀了独夫民贼纣王,没听说这叫弑君啊。”所以周文王在弑君吗?在孟子看来不是的,孟子认为独夫民贼的统治者就应该被讨伐,跟他讲君臣之礼,简直是对君臣之礼的侮辱,因为没有“君使臣以礼”,自然没必要“臣事君以忠”了。那既然如此,伯夷叔齐坚持这样的观点,乃至为这样的观点付出生命,就只能说是一种愚蠢。

所以,如果硬要说伯夷叔齐代表仁和忠也罢,但他们的“仁”和“忠”,是教条的,是刻板的,是绝对的而不讲是非的,是只讲个人感情而不讲民族大义的。他们只知道应该对纣王尽忠,却从来没问过纣王是否值得他们尽忠。周文王起来革命,他们便搞起“非暴力不合作了”。

在现实生活中还真能找到伯夷叔齐这样的人。我所能想到的一个最好的例子是陈公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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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在抗战期间当了大汉奸,这事不用多说,陈公博则是他团队里面的二把手,在汪精卫于日本去世后,就任代主席,实际上当着汪伪的一把手,直到抗战结束。虽然位高权重,陈公博其实并没有参与汪精卫最初的一些活动,比如汪精卫从重庆的出逃,再比如汪精卫与日本的会谈以及卖国条约的签订。

这些事发生的时候,陈公博正在香港,汪精卫他们的活动他当然知道,但因为没有实质性的参与,所以也谈不上当汉奸。如果要是就此回重庆也并不是不可以,蒋介石或许出于派系的原因,不可能重用他,但总能糊口,赴美或留欧也都是不错的选择。尤其是,在陈公博去上海前不久,汪伪团队的核心成员高宗武和陶希圣反戈一击,不但上海出逃,还将汪精卫与日本签订的骇人听闻的、约定永远不公开的卖国条约偷出来全文公开,即所谓的“高陶事件”。汪精卫所谓“和平救国”的假面具彻底不攻自破,所以对于其他人而言,确实没必要再与他们有联系,去趟这一滩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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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陈公博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从香港来到了上海,明明对于所有人而言,这都意味着当汉奸,他也去当了。战后有人在陈公博被羁押时跟他谈过,他被枪毙后也有人整理过与他相关的史料,对此事的解释都是:陈公博是一个兄弟感情很重的人,他的理念就是汪精卫一路提拔他,那既然现在汪精卫遇到了“困难”,就无论如何应该帮他。他认为民族大义什么的都不用考虑,或者不太重要,最重要的是他要忠诚于汪精卫,于是就跳了火坑。

所以我们看到这恰恰就是伯夷叔齐式的“忠”:不问是非,不分黑白。只关注教条的刻板的形式,也把个人感情置于民族大义之上。二者实际上有相当大的相似之处,我想伯夷叔齐要是在天有灵,估计也没想到自己会带出来中国历史上第二大的汉奸。

鲁迅当然并非不讲忠义之人,但是对于愚忠,他从来不吝于加以最刻薄的批判。写了这么多,我只能说他的评价是对的:伯夷叔齐真的是昏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