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剑指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潭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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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信息显示,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潭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贷款三查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对该行相关责任人唐玉锋、陈文军、杨玲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

据天眼查,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75860.8万元,实缴资本60618.9831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乔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