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25年11月26日,中国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41302806号通知,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五及《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新增及调整食品中氯氰菊酯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即日生效。……(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2025年11月26日,中国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41302806号通知,修订《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五及《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新增及调整食品中氯氰菊酯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即日生效。部分如下:
农/兽药名称
产品
修订前残留限量(mg/kg)
修订后残留限量(mg/kg)
氯氰菊酯
肌肉
0.2(脂肪基准)
0.05
脂肪(猪除外)
1
脂肪(猪)
0.1
内脏
0.05
脂肪
0.1
肌肉
0.03
内脏
0.1
脂肪
0.15
肌肉
0.02
日期: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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