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示范小区的“灯塔”效应到温暖万家的“燎原”路径

编者按 2025年,省直机关团工委组织动员省直机关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建言献策。现刊登部分调研报告,供各级团组织交流互鉴。

□王海洋 白新 李康

安徽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探索党建引领物业治理的有效路径。

一、“皖美红色物业”小区“美”在哪里

(一)科技赋能治理,公共空间焕发新生。走进“皖美红色物业”小区(以下称“示范小区”),绿树花卉环绕,休闲设施完善,垃圾分类规范有序。依托智慧物业平台,门禁管理与车辆停放井然有序,24小时值守的监控室、防高空抛物探头与定时巡逻共同织就安全网络,有效杜绝消防通道占用、私搭乱建与噪音扰民等治理难题,居住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党建引领行业,联建作用充分发挥。全省16个市均成立了物业行业党委,在党组织的统筹引领下,社区党组织通过下派或发掘党员,打造居民“看得见、找得到”的红色堡垒。部分小区通过党支部、物业与业委会党员交叉任职,结成“幸福共同体”,借助“党群议事会”凝聚合力,共同解决群众的“关键小事”。

(三)业主参与自治,矛盾难题高效解决。各示范小区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通过设立“红色议事厅”、召开“板凳会”等议事活动,激发居民参与热情,实现“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难题大家解”,有效促进邻里和谐友爱,真正让“陌邻”变“睦邻”。各地严把业委会人选关,从源头上确保队伍的纯洁性与履职能力。

(四)优质服务支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示范小区物业服务人员配备齐全,服务标准与公共收益公开透明。居民报修、投诉与问题解决“一键响应”。各地通过质量测评、信用监管与“红黑榜”等组合拳,落脚于切实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形成服务至上、质量取胜的行业风气。

二、普通小区“逆袭”面临困境

(一)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凡是管理成效好的小区,党组织的战斗力、执行力都比较强。凡是矛盾较多的小区,多跟党建融入不够有关。一些老旧小区,因为基础设施薄弱,党的阵地建设不足,社区物业党建联建还处在“物理整合”阶段,作用发挥不到位。

(二)业主委员会自治机制运行不畅。一些业主委员会决策不透明、过度依赖行政干预,问题源于业主自治意识不强,业主委员会成员专业履职能力薄弱,政府缺乏法律授权对业主委员会实施有效监督“三大矛盾”。另外业主委员会缺乏“合法身份”,成员人选把关流于形式,公共资金管理失序、资产流失成为小区治理的痛点。

(三)物业费收不上来与业主不满意互为因果。因准入机制不健全、行业门槛低,一些物业企业以低价竞争涌入市场,导致从业企业多而不优,专业化水平低。另外物业费市场调整机制不畅,很多物业企业仍沿用前期物业收费标准,部分物业企业重收费轻服务,业主则因物业服务不达标拒交费用,形成“服务差—收费难—质量降”的恶性循环。

(四)政策支撑不足导致监管力不从心。当前物业管理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比如《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公共经营收益财务账目”定期审计公示制度,然而对未按照要求执行的物业企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处罚措施,少数物业企业“有恃无恐”。另外,物业管理服务涉及的部门多、管理链条长,各责任部门的职责既有重合、又有模糊之处,以致物业问题“多人管却无人管”。

(五)属地管理力量薄弱现象普遍。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及大部分街道、社区因人手不足,对物业源头管控不到位、问题处理效率低。街道、社区缺乏统筹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的“权力”,遇到跨部门问题难以协同高效解决,形成“看得着的管不了、管得着的看不到”的困局。

三、基层“期盼”落地需要支撑

(一)建强战斗堡垒。健全“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组织架构,赋予小区党支部指导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履职履约权力,每年开展评议并把结果作为评先推优、信用评价、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二)凝聚各方力量。整合优化现有力量,选派干部到社区挂职或任职,配强配齐社区工作者并推动下沉小区驻点办公。统筹用好执法力量,推动城管等专业执法进小区。充分激发居民自治力量,设立活动基金,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保障居民自治成效。

(三)靠前化解难题。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分类分级梳理转办,清单式、闭环化督促问题整改。统筹多部门力量,推广“物业纠纷调裁中心”“府院联动”等做法,推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实质解决。

(四)净化行业风气。完善信用监管指标体系,赋予基层党组织对物业企业的评价权、考核权,明确物业服务质量测评指标,政府部门加强督查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化“红黑榜”机制应用,树立鲜明的标杆导向,激发行业协会动能,带动其他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共同提升。

(五)优化制度设计。加快修订《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界定相关主体的权责利关系,将各地形成的有效做法,提炼上升为政策、机制、法规。完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物业企业运营模式,推动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