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喜庆的婚宴,终以悲剧收场。江西高安60岁男子受邀参加战友儿子的婚礼,席间小酌了2两白酒,骑电动车回家途中侧翻身亡。家属将新郎一家及两名同饮者告上法庭,索赔45万余元,再次敲响了酒局安全与法律责任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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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4日中午,江西高安市某酒店内喜气洋洋,陈某庚正为儿子儿媳举办婚宴,邀请了战友老谌等亲友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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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上,宾客可自由选择饮酒或喝饮料。老谌与同桌的另外两位客人一同选择了饮用53度的定制白酒,那是陈某庚特意定制的“家宴酒”,53度的酱香型,每人面前摆着一斤装。

三人都是自斟自饮,全程无人劝酒、加酒,气氛轻松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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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老谌喝了大概二两酒,也就是一百毫升左右,另外两位客人各喝了三、四两,瓶中酒并未喝完,其他同桌的人根本没碰酒杯。老谌席间谈笑风生,并无半点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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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陈某庚带着儿子和儿媳挨桌敬酒,他们以水代酒,向客人表达谢意,既没有劝酒,也没有给人添酒。整个过程合乎礼仪,与寻常婚宴并无二致。

散席后,老谌和两位没喝酒的战友一起走路去取电动车,路上看起来挺清醒的,步履稳健,也没说身体不舒服。

下午一点半左右,老谌与战友道别后,一个人骑着电动车回家。途中不知怎么回事电动车突然侧翻了,老谌重重摔倒在地受伤严重,送到医院抢救,最后还是没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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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后,高安市公交警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尸表检验,想要查明死因。同时,也对老谌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做了检测。结果显示,他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2.17mg/100mL,这个数值远未达到醉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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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尸表检验并不能明确具体死因,鉴定中心建议进行尸体解剖才能得出准确结论。令人遗憾的是,老谌的家人不同意做解剖检查,导致他的确切死因始终无法明确——到底是饮酒所致,还是自身突发疾病,或是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这个问题成了无解之谜。

但是,老谌妻儿无法接受老谌好端端就撒手人寰的现实,他们认为,人是在婚宴上喝的酒,宴请方和同饮者怎能置身事外?于是一纸诉状,将婚宴主办方陈某庚及其儿子儿媳,还有同桌饮酒的两人一并告上法庭,索赔45万余元。他们的理由是这些被告未尽到提醒、劝阻、照顾等安全保障义务,应对老谌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饮酒纯属自愿,散席时也未见醉态。死者家属若想证明死亡与饮酒有关,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尸检。然而,家属却拒绝了尸检,死因成了一个谜,举证的责任便落在了原告身上。

正所谓“谁主张,谁举证”,拿不出证据,诉求自然难以支持。难道只要同桌喝了酒,出了事就得别人背锅?这显然不合情理,更于法无据。

另外,家人们也承认,老谌平时就有喝酒习惯,不是头一回喝了。

因此,高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无劝酒行为,死亡与饮酒无直接关联,五名被告不承担法律责任,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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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谌妻儿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心理由有三点:

一是无危险先行行为:承担照顾义务的前提是存在劝酒、斗酒等特定危险行为,但本案中,饮酒是自愿选择,自行倒酒,无任何劝酒、加酒行为,符合民间正常交往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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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死亡原因不明:尸表检验无法确定死亡原因,家属拒绝解剖,导致法院无法查明死亡是饮酒导致、自身疾病引发还是单纯意外,家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三是无醉酒异常情形:散席时老谌状态正常,血液乙醇含量未达醉驾标准,且其平时也有饮酒习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死亡与饮酒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有法律人士指出,判决维护了“无过错不担责”的司法原则,避免了“谁死谁有理”的道德绑架。

“这个判决划清了正常社交与法律责任的界限。”一位法律专家评价道,“它告诉我们,法律不会苛责无过错方,但同时也提醒公众要注意饮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