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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上午,昌邑区妇联组织召开十一届三次执委会议。会议替补、增补昌邑区妇联第十一届执委8名;等额选举产生昌邑区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主席1名;听取并审议昌邑区妇联十一届三次执委会议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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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区妇女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中国妇女十三大和省妇女十四大部署要求,强化妇女思想引领,激发巾帼建功潜能,深化妇联组织改革,做实妇女儿童维权,深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面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会议号召,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各项任务,继续发扬巾帼精神、贡献巾帼智慧、凝聚巾帼力量、彰显巾帼作为,在科技创新中勇攀高峰,在文化传承中守正创新,在生态保护中增添亮色,在民生服务中传递温暖,以实干书写新时代巾帼华章。
来源:区妇联
编辑:王露洋 刘晓璇
初审:张文琦
复审:佟剑博
终审:佟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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