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天气晴好,正是户外运动的好时机。然而,当人们选择山野穿越、探险等活动时,需注意行为边界,部分不当举动不仅可能破坏生态环境,还会给火灾预防等工作带来隐患。本周,玉林市容县林业局发布通报称,有人擅自进入广西天堂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将面临行政处罚。
11月27日,玉林市容县林业局通报称,11人驾车途经天堂山自然保护区入口时,向值班人员表示欲借道天堂山林场内部道路前往北流。然而,进入场区后,他们擅自驾车违法闯入广西天堂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目前正面临行政处罚。
近年来,当地已多次发布通告强调,广西天堂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尚未开展旅游业务,且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保护区内安全设施尚未完善,毒蛇、毒虫等危险性生物活动频繁,加之气候多变,又未配备专业旅游管理人员,无法保障擅自进入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该保护区。
容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它是属于自然保护区 是不开放的,不给游客爬的。
南宁市民 周女士:有一些危险,所以的话 我觉得应该是服从管理,文明旅游嘛。
但长久以来,由于地貌奇瑰、景色壮丽,位于广西天堂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六五顶已成为徒步登山爱好者心中的打卡圣地。在某旅游平台,从南宁出发到六五顶的定制产品,仍有发售。在社交平台上,相关攻略更是层出不穷。有人还给出了规避管理的方案。
网友:凌晨3点多爬的,可以上去。
仅去年9月以来,已有多批游客未经批准进入广西天堂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被处罚500至3000元不等。
旅游等户外活动不可任性
网络攻略请勿盲从
无独有偶,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也多次发布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但在网络上,仍有人受攻略误导,擅自进入。
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正常走我们的游道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说你去走那些我们没有开放的地方或者是禁止进入的地方,那这种出了事情的话,就是自行负责。
据了解,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其行为对保护区造成破坏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处以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破坏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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