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金美信消金半年内两度被罚

丨张戎

出品丨热浪财经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披露,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因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被罚款12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庄雅兰、周忠德被警告。

根据罚单披露,金美信消金的主要违规事实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为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三是涉及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相关责任人也因履职不力被追责。

这并非金美信消金首次被罚。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已对其开出82万元罚单,处罚事由为“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短短半年内两度领罚,且违规领域从信息管理延伸至合作机构管控与信贷审查,暴露出金美信消金内控体系存在问题。

作为全国第23家消费金融公司,金美信消金由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持股34%)、厦门金圆金控(持股33%)与国美控股集团(持股33%)联合发起设立,2018年10月正式开业,注册资本5亿元。

但受资本金规模限制,金美信消金业务发展始终面临瓶颈,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55.16亿元,较上年下降12.6%,在行业中处于尾部位置。

进群加微信:relang6999

商务加微信:baike6899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