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天干物燥
森林火灾的风险大大增加
以下5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再次为我们敲响森林防火警钟
请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5年4月2日10时许,黄某某在平阳县水头镇蔡垟村山上扫墓时候,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香、烧纸钱、放鞭炮,后引发火情,造成坟墓附近杂草、灌木、乔木等被烧毁,经鉴定,火场总面积16.320公顷(244.8亩)。其中,乔木林地过火面积0.707公顷(10.61亩),灌木林地过火面积3.943公顷(59.15亩)。2025年9月15日,经平阳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
2025年4月3日,赵某某在水头镇同兴村湖北自然村双打平山上祭祀上坟时过失将烟头丢在地上,引发森林火情,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对涉事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5年3月23日,施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水头镇秀溪社区村正法寺后山上农地野外违规用火,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对涉事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5年4月8日,周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水头镇宝溪村后街自然村山上林地焚烧枯枝落叶和竹子野外违规用火,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对涉事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5年10月30日,陈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水头镇青凤村岙内山山脚烧草木灰野外违规用火,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对涉事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提高安全用火意识,严禁一切烧荒等违规用火行为。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各类违法用火行为,执法部门必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违规生火行为,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来源:宠聚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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