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能不能先把悬赏公告撤了?”近日,被执行人康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焦急地表示要协商还款事宜,让原本陷入僵局的执行案件,因一份悬赏公告迎来转机,最终16万元案款在两周内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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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经恩施市法院崔家坝法庭居中调解,王某与康某就欠款175000元协商确定分期还款方案,康某分期给王某偿还了15000元后,剩余160000元一直未予偿还,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财产调查程序,但经多方查询,均未发现康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且一直未能联系上康某本人,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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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困境,执行法官主动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提出了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的建议,希望通过社会力量征集线索。悬赏公告发布后,强大的舆论压力和信用惩戒风险作用迅速显现。不到一周时间,一直“销声匿迹”的康某便主动打来电话,请求立即到庭协商和解事宜。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康某当场向王某转账70000元、当晚转账30000元,剩余金额60000元也在短期内按计划全部付清,至此,160000元案款分文不差地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强力保障。

为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这一制约执行工作的难题,崔家坝法庭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将执行悬赏作为提升执行质效的重要抓手,并实施一系列创新举措:一是当执行案件无财产线索时,主动向申请人释明发布悬赏公告的权利;二是将复杂的悬赏申请书进行要素式表格化设计,让申请人一目了然,便捷高效;三是悬赏公告发布后,法庭对被执行人的单位、户籍地、住所地、村、居委会进行精准投送,达到特定范围精准公告的良好效果。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有效压缩了被执行人的逃避空间,更显著提升了案件的执行到位率,以实际行动将“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裁判的尊严在于执行。执行悬赏正从一项“备用”手段,逐渐成为破解执行难的“利器”。崔家坝法庭也借此呼吁,广大申请执行人在遇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财产线索难寻时,要充分认识和运用执行悬赏这一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配合法院,共同编织一张让失信者无处遁形的“天网”。

来源丨崔家坝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