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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预警,经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核查并督促整改,山西诚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5家建筑施工企业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撤销上述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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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