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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知家消息,12月1日,法制日报、新华网等官方媒体发文痛批目前企业“小字埋雷”广告乱象!“逆光之王是产品设计目标”、“2200MPa超强钢指材质项目名称”、“不含起步时间”……这些隐藏在广告角落的小字注解,正在不断削弱着大字宣传的承诺。2025年12月1日,《法治日报》再次调查曝光了广告中小字乱象的问题,揭示了这种“大字吸睛、小字埋雷”的营销手法已成为众多行业的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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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企小字游戏成重灾区。据公开报道,车企宣传中的“小字游戏”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某款热门车型宣称“全系标配2200MPa某超强钢”,小字却补充“超强钢是指材质项目名称”;其宣传的“0至100km/h加速时间2.98s”,括号内标注“不含起步时间”。近日开启预售的一款车型,在海报上突出“全球最快”“全球最长”“同级唯一”等词语,小字却限定“‘全球’‘同级’相关表述均基于车长在5000mm以上的七座混动量产车型公开公示信息统计”。另有一款车型标榜“低温续航达成率第一”,而小字明确“低温是指5℃~15℃”。此外,多家车企宣传的“三电终身质保”,均以小字注明“仅限于首任车主”“非营运车辆”等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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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指出,从法律实践来看,商家试图通过小字或限定语完全“免责”的难度较大。“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对商品服务的限制性条件需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马丽红进一步分析说,若广告主体信息与小字说明存在明显矛盾,或小字内容实质上推翻了大字宣传的核心承诺,则可能构成误导性陈述。此类“大字吸睛、小字埋雷”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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