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很有意思的韩国离婚案,分享给大家。
据韩国SBS电视台《MorningWide》节目26日披露,一对结婚3年的夫妻,丈夫患上罕见肝病陷入绝境,妻子肝源匹配成功却拒捐,丈夫不忿起诉离婚——这场由“夫妻扶养义务”和“身体自主权”引发的闹剧最终掰扯上了法庭,结果法院的判决,直接戳破了很多人对“婚姻责任”的固有认知。
据说这位丈夫被确诊罕见肝病之后,医生直言只剩下一年的生存期,全家慌作一团,赶紧找亲属配型,结果只有妻子的肝源适配。丈夫当时心里别提多庆幸了,觉得自己总算能活下来,可万万没想到,妻子一口拒绝,理由是“有尖端恐惧症,看到针头、手术刀就怕得不行,根本上不了手术台”。
咳咳,换谁碰到这事儿不得急?丈夫当场就破防了,对着妻子破口大骂:“就因为怕那该死的手术刀,就眼睁睁看着我死掉吗?”“你这跟杀了我没什么两样!”公婆也跟着指责,话里话外都是“你咋能看着丈夫去死”,好好的家瞬间吵得鸡飞狗跳,夫妻关系直接降到冰点。
可戏剧性的是,就在这家人陷入绝望的时候,外部捐献者突然出现了——相当于天上掉下来的救命稻草,丈夫顺利做完肝移植手术,捡回了一条命。按说大难不死该珍惜的日子,可丈夫却记恨上了妻子,不仅没原谅,还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坚决要和妻子离婚。
至于为什么离婚,原来是丈夫痊愈后从妻子熟人那儿挖到个“猛料”:妻子以前做过手术,根本没有什么尖端恐惧症,所谓的“怕手术刀”根本就是个借口。这一下,丈夫更怒了,觉得妻子是恶意拒绝自己,完全违背了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直接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还要求认定婚姻破裂的责任方在妻子。
那么问题来了,妻子拒绝捐肝,究竟算不算“不履行扶养义务”?韩国一审法庭的判决直接给出答案:不算!
一审法庭明确表示,器官捐献属于个人高度自主决定权范畴,单凭拒绝捐肝这一件事,没法认定妻子对婚姻破裂有责任。
一审法庭还解释了“夫妻扶养义务”的边界——该义务是保障对方的基本生活,并不是逼着一方冒着生命危险牺牲自己。据韩国法律界公开解读,扶养义务的核心是“让对方能活下去”,比如给生活费、照顾日常起居等,但绝不包括“让自己身体受重大伤害甚至有生命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一审法庭称还考虑到了妻子的现实处境:她要抚养两个年幼的女儿,如果贸然做肝移植手术,万一出了问题,孩子谁来照顾?这种对家庭的顾虑,足以成为拒绝移植的正当理由。说白了,妻子的选择,既有法律上的自主权,也有现实中的无奈。
丈夫表示对判决不服,继续上诉到二审。
二审的争议焦点则变成了“婚姻破裂该怪谁”:丈夫说妻子撒谎(假装尖端恐惧症)毁了夫妻间的信任,妻子则反驳,是丈夫不停辱骂、强迫她捐肝,才把日子过不下去的。
结果二审法院还是站在了妻子这边,认定婚姻破裂的责任在丈夫——因为他无视妻子的身体自主决定权,一味强迫、指责,才让夫妻关系彻底没法挽回。这判决一出,韩国网友们直接吵翻了天。
有网友觉得“妻子太冷血,就算不捐肝,撒谎也不对,丈夫生气很正常”,也有网友反驳“换谁愿意拿自己命换别人?何况还有两个孩子,法院判得没毛病”,还有相对“理性”的网友认为:“这件事告诉我们,别把婚姻当成‘命换命’的交易”。
其实这件事背后的法律逻辑并不复杂:首先,身体自主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哪怕是夫妻,也没权利强迫对方捐献器官。据MediGence医疗平台2025年数据显示,韩国活体肝移植手术时长约6-12小时,术后恢复需要6-12个月,还存在复发、并发症等风险,也就是说,肝移植并不是“小手术”,让一个母亲冒着这样的风险去捐肝,本身就不合情理。
更关键的是,韩国法律里的“扶养义务”从来不是“无限责任”。笔者认为,这起案件的核心,是把“情感道德”和“法律规则”掰扯清楚了——从情感上,丈夫觉得妻子“见死不救”难以接受;但从法律上,妻子的拒绝既不违法,也不算违背扶养义务。
那么问题又来了,要是换成咱国内,类似的情况会怎么判?
其实不管是韩国还是中国,身体权都是公民的核心权利,《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哪怕是最亲密的夫妻,也不能以“扶养”“救命”为借口,强迫对方牺牲身体。
这起案件还暴露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很多人对“夫妻责任”的认知,还停留在“你是我爱人,就该为我付出一切”,却忽略了“每个人首先是自己,其次才是伴侣、父母”。妻子的谎言确实不对,但她的核心诉求——“不想冒手术风险,想照顾孩子”,其实是最真实的人性选择。
不容忽视的是,韩国法律界对这起判决的解读也很有道理:“情感判断和法律判断是两码事。”夫妻之间的情分,是自愿的付出,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牺牲”;扶养义务是兜底的保障,不是绑架对方身体的工具。
从这起案件也能看出,韩国对“身体自主”的法律界定相对较为清晰——哪怕是面对至亲的生死,个人也有权说“不”。据韩国器官捐献机构(KODA)数据显示,韩国是亚洲遗体捐献率较高的国家,但活体捐献始终遵循“完全自愿”原则,法律绝不强迫任何人捐献器官。
更有意思的是,这起案件的后续也挺耐人寻味:虽然法院判了丈夫败诉,但夫妻俩最终还是协议离婚了。说白了,法律能分清对错,却缝补不了破碎的感情——丈夫始终过不去“妻子没救自己”的坎,妻子也没法原谅丈夫的辱骂和强迫,这段婚姻,就算法律不判离,也走不下去了。
有好事网友提议,应该把这件事拍成韩剧,估计能演80集,一边是亲情伦理,一边是法律边界,一定很狗血······
笔者认为,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婚姻不是“生死契约”,伴侣也不是“救命工具”。夫妻之间确实应该互相扶持,但这种扶持,必须建立在尊重对方意愿和权利的基础上。逼着对方用身体换自己的命,就算赢了情感上的理,也输了最基本的尊重;而用谎言逃避沟通,就算躲掉了手术,也伤透了彼此的信任。
说到底,这起离婚案的核心,从来不是“该不该捐肝”,而是“该不该尊重他人的身体和选择”。法律给了明确答案,但情感上的结,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能解。如何在婚姻里平衡“责任”和“自我”,如何在生死面前守住“尊重”的底线,恐怕才是真正值得所有人思考的问题——毕竟,好的婚姻,从来不是一方的牺牲,而是双方的自愿付出不是吗?
参考引用来源:《BestLivertransplantHospitalsinSouthKorea》、韩国SBS电视台《MorningWide》、MediGence、韩国器官捐献机构(KODA)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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