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豫法阳光》今日发布《研究生状告父亲追讨抚养费,法院这样判》一文,说是一个23岁的研究生把亲爹告上法庭,要爹继续给学费生活费。法院最后判他败诉,理由是:成年子女没资格再要父母养。看完这个新闻,有不吐不快之感。

法律写得明明白白,18岁以后父母的责任就完成了。这个研究生都读研了,早该独立了,还追着年迈的父亲要生活费,这不是胡搅蛮缠吗?更离谱的是,他爹一个月才挣4000多块,自己都活得困难,他一个大学毕业生,还好意思把父亲告上法庭。这哪是要钱啊,这分明是要命啊!

回想自己当年读研的时候,家里也供不起,只能自己想办法。我白天上课,晚上和周末到麦当劳干活,寒暑假时甚至还到建筑工地干活,一天打两份工,就这样硬扛着把学费挣出来,还省下钱给妹妹交中学学费。那时候我就明白一个道理:成年了就是大人了,再给家里添负担就是不要脸。可这个研究生呢?他完全有手有脚,能申请助学贷款,能兼职,能申请奖学金,可他偏偏什么都不干,就知道怪爹没本事。这不是懒是什么?这不是巨婴是什么?

这件事里不只是研究生一个人糊涂。他妈妈呢?其他亲戚朋友呢?难道没人告诉他“成年人要自己扛”这么简单的道理,非闹上法庭不可?现在有些人啊,是非黑白都分不清了。就像我调解过的很多案子,明明自己理亏,还撒泼打滚不认账,把“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当成了真理,把不要脸当成了本事。唉,真为他们的未来担心啊!

说句难听的,这个研究生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典型。他可怜吗?确实可怜,爹妈离婚,家庭条件差。但他可恨吗?更可恨!自己没能力没骨气,还把父亲当仇人告上法庭。这种人不值得同情!将来他走上社会,如果不改,肯定更惨。为什么?因为他根本不懂“责任”二字怎么写。在单位,他可能觉得老板给的钱不够多;在社会,他可能觉得别人对他不够好。但只要自己不满意,他就怪别人,从来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这样的人,谁愿意帮他?谁愿意跟他共事?他的路能不难走吗?

现在社会上有种怪现象:有些人把“啃老”说得理直气壮,把“独立”当成苦差事。他们既要成年人的自由,又要未成年人的待遇;既要追求诗和远方,又不愿意脚踏实地。就像这个研究生,他明明可以选择贷款、打工、奖学金,可他偏不,他就想躺着让别人给他铺路。这种想法,说白了就是又懒又贪,既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自己的人生。

法院这个判决,其实是在给所有人敲警钟:成年了,就得自己支棱起来!父母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与其把时间花在打官司、怪别人上,不如好好想想怎么靠自己。就像我当年,累是累,苦是苦,但每一步都走得踏实。现在回头看看,那些打过的工、吃过的苦,都成了我的底气。而这个研究生呢?他这一闹,闹没了亲情,闹丢了脸面,闹输了未来。真应了那句老话:“不作死就不会死。”

总之,这个案子让我看得很清楚:有些人啊,就是自己不争气,还怪世界不宠你。对于这种是非不分、只想占便宜的人,将来混得再惨也别同情——因为他们的“惨”,都是自己作的!与其可怜他们,不如多心疼心疼那些脚踏实地、自己奋斗的人。毕竟,这个社会终究还是靠本事吃饭,靠良心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