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一则发生在成都春熙路的食品安全事件,让“串串火锅”这一热门美食陷入舆论漩涡。当顾客目睹店家将吃剩的锅底倒回公用汤锅重复使用,换来的不是歉意而是强硬威胁时,这场看似偶然的冲突,迅速升级为全民对食品安全底线与商家诚信的大讨论。
12月2日,成都春熙路的街头依旧人头攒动,一家串串地摊火锅店前,几名游客正准备用餐,却意外撞见令人不适的一幕:店主竟当着众人的面,将前一桌顾客吃剩的锅底,直接过滤掉残渣后倒回了店内的公用汤锅,随后还往锅里添加了些许新油,以便继续用来招待后续食客。这一幕让同行的女游客倍感震惊,当即上前向店主提出质疑,认为这种做法既不卫生也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
面对游客的质疑,店主不仅没有丝毫愧疚,反而态度嚣张地反驳道:“我做了二三十年串串火锅都是这样的,这就是行业里的规矩”。见游客仍不认可,店主的语气愈发强硬,甚至说出了威胁性的话语:“你要是敢坏我的生意,我就让你在成都的旅游没法开心”,更放出“我有电话,吃死了直接来找我”的狂妄言论。游客担心后续遭遇麻烦,同时也为了揭露这种不当行为,悄悄用手机将整个过程拍摄下来,随后将视频发布到了网络平台。
视频一经曝光,迅速在社交网络上发酵,#串串店剩汤回锅老板威胁游客#的话题短时间内冲上热搜榜,引发数百万网友的关注与热议。视频中店主理直气壮的态度、威胁游客的言论,以及明显违反食品安全的操作,让网友们愤怒不已。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谴责,理性表达着自己的观点。有网友表示:“食品安全是底线,二三十年的坏习惯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这种‘行业潜规则’根本就是自欺欺人”;
来自成都的本地网友更是直接反驳:“作为成都人,从来没听说过串串火锅有这种‘传统’,这是在给成都美食抹黑,大多数正规店家都是用一次性锅底”;还有网友从法律角度分析:“回收剩汤再利用就是典型的使用‘口水油’,早就被法律明令禁止了,老板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不能只靠道德谴责”;也有网友担忧健康问题:“吃剩的锅底里有别人的唾液,很可能传播幽门螺杆菌、肝炎等疾病,而且反复加热的油会产生致癌物,想想都觉得后怕”;另有网友分享维权经验:“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留好视频、消费凭证等证据,通过12315平台举报,很多地方都有举报奖励,不能让这种黑心商家逍遥法外”。
事实上,涉事店主所谓的“行业传统”,早已是被法律和行业发展淘汰的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餐厨废弃油脂加工制作的食品,而店主回收剩汤回锅的行为,正是典型的使用“口水油”,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一法律定性在四川的相关判例中早已明确,并非店主口中的“行业规矩”。从健康角度来看,回收的剩汤经过反复高温加热,会产生过氧化物等致癌物质,同时锅底残留的唾液、食物残渣等,极易成为幽门螺杆菌、肝炎病毒等病原体的传播媒介。此前相关检测数据显示,回收油中的辣椒素含量往往严重超标,这也成为判断是否存在“口水油”交叉污染的重要依据。
回顾行业发展,自2011年央视曝光重庆火锅店“老油”事件后,当地两万多家火锅店便被强制要求改用一次性锅底,违者将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严厉处罚,“老油”早已退出正规火锅行业的舞台。近年来,全国各地对“口水油”的打击力度更是持续加大,2024年深圳一家火锅店就因回收锅底重复使用,经营者被法院判处支付39万元的10倍惩罚性赔偿,且终身被禁止进入食品行业。
在刑事责任方面,处罚同样严厉:四川绵阳一火锅店老板因制售“老油”,被判处6年3个月有期徒刑;贵州铜仁三名经营者因销售“口水油”火锅涉案金额达164万元,不仅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被判赔偿164万元的惩罚性赔偿。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关民事赔偿中,法院并不会按“老油”的比例折算犯罪金额,而是按照整锅火锅的售价计算10倍赔偿,哪怕单锅售价88元,也需支付880元的赔偿款,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对违法行为的震慑。
如今,涉事火锅店的行为已引发全网关注,相关部门也已介入调查。这场事件不仅让涉事店主面临法律的严惩,更给整个餐饮行业敲响了警钟。食品安全无小事,任何商家都不能以“行业潜规则”为借口,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对于消费者而言,遇到类似违法行为时,要敢于保留证据、积极举报,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推动行业环境的净化。
个人看法:这起事件令人愤慨又痛心,店主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商业诚信和职业道德。食品安全是餐饮行业的生命线,所谓“二三十年的传统”绝不能成为违法的挡箭牌。期待相关部门从严查处,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也希望所有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只有商家诚信经营、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消费者积极监督,才能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让大家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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