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部分在高速上龟速行驶的车,都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司机在分心干其他的事情。

货车龟速行驶导致后车追尾司机死亡,就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

我自己经历过唯一的一次五车连撞就是这样,在沈海高速上面发生的。

那还是2014年的时候,我和家人去阳江玩,回程的时候,最前面那台车,就后来才得知,在高速上面练车,开的超级慢,然后旁边也有大货车,她很不熟练。然后五车连撞嘛,我们是第二台,我是刹住了,我后面两台车也刹住车了。

但是,最后面那台车,他分神了,在打电话。他还是搞修车厂的,结果他以130的速度撞到后面的车,直接牵连到我们前面。那如果说起来事故的问题,就是最前面的车,和最后面的车,分心了。那天因为车祸浪费了一下午。

所以说回来,龟速行驶的核心问题,在于它彻底打乱了公路上所有司机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大家对彼此速度的预期。简单说,就是别人预料不到你会这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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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把高速公路想象成一条匀速流动的河流。所有的车都按照一个大致差不多的速度在前进,这时候交通是顺畅的,也是相对安全的。

但这时候,如果有一辆车,比如只开了60公里/小时,甚至更慢,混在了一堆以100-120公里/小时行驶的车流里,它就成了河流里一块几乎不动的石头。

后车司机在快速接近你的时候,因为大家都快,他对前车的速度会有一个预判。等他突然发现,前面这辆车怎么像是停在那里的,两车之间的距离正在以每秒十几米甚至更快的速度疯狂缩短时,他脑子可能一下就懵了。这时候,留给他的反应时间和刹车距离都极其有限。一脚刹车踩死,就算刹车刹住了,后面所有的车都能这样吗?现实例子就是不行的。高速状态下的追尾,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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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流量大的路上,一辆龟速车就像一个突然出现的“路障”。它逼着后面的车必须变道躲避。一辆车紧急变道,就会迫使旁边车道的车紧急刹车。后车再看到前车刹车,也跟着猛踩刹车……这种效应会像波浪一样向后传递,很容易就演变成多车连环追尾的惨剧。

那肯定有人说,你怎么不超车?路况允许超车,那肯定要超车。但是每一次超车,都意味着一次完整的操作:打灯、观察、变道、加速、再变回来。这个过程本身就有风险,而且你的慢速,会迫使超车车辆需要花更长的时间、占用对向车道(如果是双车道)或者相邻车道更长的时间,这无疑增加了它被其他车辆撞上的机会。

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追尾一定是后车的全责。其实不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白纸黑字写着:“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这意味着,在高速上,如果没有恶劣天气、道路施工等正当理由,龟速行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生追尾事故,交警在划分责任时,完全可能因为前车有违法低速行驶的行为,而让前车承担一部分责任,甚至是主要责任。所以,开得太慢,不仅危险,还可能违法赔钱。

而最科学的车速,从来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比如必须开100km/h或者110km/h。它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基于当前路况和法律规定的一个安全速度范围。

它的核心原则就三个字,随大流。也就是和当前道路上大部分车辆保持差不多的速度。

上限别超:这个不用多说,路牌写的最高限速是多少,比如120,你就别超过它。

下限要守:同样要看最低限速,高速上一般是60。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别低于这个数。

理想状态:在最高和最低限速之间,选择一个和身边车流最匹配的速度。如果大家普遍开100左右,你开95到105之间,都是比较合适和安全的。你既不会成为那个需要被别人不断超越的慢车,也不会成为超速的危险分子。

左边车道(超车道):这条道是拿来超车用的,不是用来巡航的。你开完超车动作,就应该自觉地回到中间车道去。最招人恨的行为,就是长期占着超车道开慢车,这简直是把自己置于最危险的境地。

中间车道:这条道比较适合长时间稳定行驶。速度可以保持在限速范围内的高位,比如100到120,跟着前面的车流走就行。

右边车道(行车道):大货车、速度相对慢一些的车通常在这条道。但即使在这里,速度也尽量别太低,建议不低于80,除非前面有情况。

在城市里:情况更复杂,有红绿灯,有行人电动车。这时候的原则依然是随大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控制车速。

当然了,我们反对的是无正当理由的龟速行驶。但当真正需要慢的时候,你一定要果断地慢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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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遇到大雨大雾,视线一片模糊;比如,路面结冰,轮胎抓地力变差;再比如,夜晚开车,或者经过弯道、上下坡,以及看到前方有事故迹象时。这时候的慢,是为了确保你能在能看见的范围内把车安全地停下来,是主动的安全防御,和那种漫不经心的龟速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