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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不仅是日常通行的路

更是危急时刻的“生命通道”

在楼道堆积杂物

看似是图方便的小事

可一旦火灾来临

这些杂物将变成“助燃剂”

将“生命通道”变成“夺命通道”

案例警示

2024年7月,广东佛山南海区一民宅发生火灾,一位老人被困。消防员到达后发现,现场道路较窄,附近都是高压电线,着火建筑情况复杂,房屋内部杂物“堆积成山”,楼梯较窄,仅同时容纳一人通过,大大增加了救援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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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消防员仔细搜寻,在三楼房间内发现被困老人后及时将其救出。

2022年12月1日,陕西西安未央区一高层住宅突发火灾,一楼大厅、过道、楼梯间杂物着火,现场浓烟较大并顺着楼道蔓延至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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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事发处堆放杂物,导致人员逃生不利,消防员救出被困人员8人,其中5人抢救无效死亡,另外3人生命体征平稳。

2020年1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一居民王某某因在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致邻居被严重烧伤。最终判决王某某赔偿受害人全部费用633万余元的70%,即443万余元,物业公司对633万余元全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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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堆积杂物

危害的是生命安全

触碰的是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事故频频发生

也警示着我们日常生活中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很重要!

一起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做好“三清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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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清单

  • 楼道内是否有废旧家具、纸箱、花盆等堆积物;

  • 管道井、电井门是否关闭(未关闭的井道会加速烟气蔓延);

  • 电表箱周围是否堆放易燃物。

清理技巧

  • 旧物分类处理,可回收物联系废品站,废弃物及时丢弃;

  • 电动车停放在小区指定充电区域,禁止入户充电;

  • 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楼道,形成家庭防火习惯。

每一次的疏忽大意

都会在我们的身边埋下安全隐患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从你我做起

不给火灾隐患留可乘之机

“清零”楼道堆物

“打通”生命通道!

来源:天津滨海文明

编辑制作校对:季建爽

审核:王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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