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关于明确电子监控取证设备审核程序》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新增设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分布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卡口抓拍设备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设备安装位置:大庆路与西外环交叉口东向西、永兴路与育才街交叉口(北向南、西向东、南向北)、北环路与榕花大街交叉口南向北、胜利路与西外环交叉口南向北、永兴路与西外环交叉口南向北、新华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南向北、和平路与育才街交叉口南向北、人民路与康泰街交叉口南向北、永安路与育才街交叉口北向南、和平路与育才街交叉口西向东、宁安路与宝云街交叉口南向北。

二、闯红灯电警设备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大庆路与西外环交叉口东向西、永兴路与育才街交叉口(北向南、西向东、南向北)、和平路与中心街交叉口东向西、裕华路与前进大街交叉口南向北、胜利路与西外环交叉口南向北、永兴路与西外环交叉口南向北、胜利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北向南。

三、启用时间:上述设备自本公示之日起五日后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衡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