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也就是下个月开始,将开始施行最新增值税法,同时废止增值税暂行条例。对企业来说,员工出差、探亲休假、组织旅游产生的住宿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呢?
一、增值税如何计税抵扣?
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缴纳增值税。例如某企业购进货物100元,卖出价格120元,通过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算与抵扣,针对升值的20元缴纳当期增值税。(除此之外,年应税增值税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征收率的办法计算增值税,有点类似于“核定”方式。)
- 销项税额:发生应税交易,按照销售额×税率得到的税额
- 进项税额: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负担的税额
所以,企业员工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出差属于合理支出,可以抵扣。而休假、旅游等计提福利或个人消费不属于与业务经营相关的支出,无法抵扣。需要注意,抵扣环节除了发票,还应当完善保留行程单、出差审批等资料。并且,进项税额抵扣取得发票通常要求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有专票也不能抵扣的场景
例如:某企业仓库因管理不当,导致机器设备被盗丢失,则需要转出进项税,不能做抵扣。
三、普票或凭证抵扣场景
四、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购进商品100元,售卖120元,售卖开具13%专票,取得不同税率和类型的进项发票,对这笔业务的增值税影响如下:
1,取得13%专票(上游为一般纳税人):当期增值税额=(120×13%)-(100×13%)=2.6元;
2,取得3%专票(上游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额=(120×13%)-(100×3%)=12.6元;
3,取得1%普票(上游为个体户或个人代开):当期增值税额=120×13%=15.6元。
综上,增值税作为“链条税”,在经营过程中,一般纳税人应当要求合作上游商家优先开具专票,否则,别人少交的税费可能就是自己的税负担子了。另外,专票不仅可以抵扣增值税,还能作为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扣除凭证,下期讲解如何降低企业所得税负压力。
部分素材来自官方网页
转自公——中——hao——《三金大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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