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5年10月30日印发,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二十二条、八章,核心内容围绕知识产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展开。

1. 总则:明确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确定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职责,强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2. 知识产权创造:支持民营经济组织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同时会调研其需求,完善授权确权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与效率,适配民营经济组织的获权需求。

3. 知识产权保护: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行为;借助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拓展纠纷多元化解渠道;还会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发布风险提示,助力民营经济组织防控涉外风险。

4. 知识产权运用:鼓励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入股、转让、质押等多种方式转化运用知识产权;支持其探索专利池等新模式,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同时推动其整合专利、商标资源,打造科创类知名商标品牌。

5. 公共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一网通办服务,开放共享相关数据;此外还会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支持行业协会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咨询、纠纷处理等服务。

6. 人才培养: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评价激励机制,加大对民营经济组织相关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同时建设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人才队伍,提升海外纠纷应对指导的专业性。

7. 法律责任:明确侵害民营经济组织知识产权的行为,若涉行政处罚则依法执行,造成损失需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联系我们

有想要注册商标的,或者商标续展宽展、商标补证、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驳回、商标撤三、商标异议答辩等各类商标业务也都可以扫码随时咨询。

更多详情

可前往聚缘知产官网查看

帮助推荐文档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