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空战的敌我交战距离将会越来越远,这一点恐怕已经没有太多争议。对于在空战体系和制空类作战装备、特别是在对空类作战弹药方面占据优势的一方来说,其完全没有理由不以“先敌发现、先敌开火”的方式,在敌方战机难以还击的远距离上,先给敌机来一轮火力输出。
但与此同时,同样不得不承认的是,只要无法100%地杜绝敌方战斗机接近至视距内,那近距空战、甚至是传统的“狗斗空战”,就依然会存在并上演。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内在远程和超远程空空导弹领域取得不菲成绩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对近距空战武器的发展。仔细想一想,在即将到来的第六代战斗机的时代,相比起我们所熟知的近距格斗空空导弹和以火药原理发射的传统机炮,或许机载激光武器将会成为一个更加理想的新选择
当下看来,国内军工业已在机载激光武器方面有了一定的建树。从往期的央视报道来看,歼-11B战斗机所携带的100千瓦级机载激光武器吊舱,能在0.3秒时间内准确摧毁约5公里外的靶机,近乎于实时摧毁,效率远超发射后需要“飞到目标身上”的近距空空导弹。当然,这还只是个开始,离机载激光武器真正投入实用化还很远。
考虑交战距离的拉大、实战中需要多次开火、克服某些不利气象条件,以及对大中型空中目标“一击必杀”的毁伤效果等需求,未来堪用的机载激光武器所需具备的功率,恐将达到300千瓦左右。对于目前的战斗机来说,要满足这一级别激光武器的耗电需求,还是有些力不从心了
在这里,就要提到战斗机不同系统对电力的需求量了。通常来说,现代有人驾驶战斗机耗电最大的部分有6个,从高到低分别为机载雷达、控制导弹等航空弹药发射的武器系统、控制雷达告警接收机和干扰机等的电子战系统、控制导航和飞行控制计算机的飞控与导航系统、负责监控航发状态的发动机控制系统,以及服务于飞行员的座舱显示与生命控制系统。
身为“第一用电大户”的机载雷达,往往需要发电系统维持300千瓦的持续发电功率,以及交战时约500千瓦的瞬时峰值功率。至于说座舱显示与生命控制系统,则仅需维持10~20千瓦的持续发电功率。在此基础上,若想为不低于300千瓦的激光武器提供电力,那即便是诸如歼-20和F-22这样的“动力澎湃的双发重型五代机”,也很难将其实现。不过,开创性地采用3台大推力涡扇航空发动机的歼-36,是否会因第三台发动机的加入而具备更强的空中发电能力,进而拥有使用不低于300千瓦的机载激光武器的可能性呢
不难发现,在歼-11B的激光武器吊舱测试中,其于近距空战中展现出了比近距格斗空空导弹更强的作战效能,甚至可在相关交战距离上彻底取代后者。也就是说,原本为支持近距格斗空空导弹启动、锁定目标和发射等流程所需的电力,完全可转用到激光武器这里。再加上3台大推力航发在运转过程中所带来的强大发电能力,此消彼长之下,或许就能为歼-36运用激光武器带来较为充裕的电力条件了
况且,视交战距离的不同,激光武器每一次发射所需的发电量和发电功率,也并非都是达到峰值才行。在打击某些距离较近且抗毁能力较差的机型时,可适当以降低功率的方式进行发射,即威力够用即可。这样想来,“比歼-20更加动力澎湃的歼-36”装上机载激光武器的概率,是不是就大了不少了呢?发射激光的“机炮”,说不定真的会在国产六代机这里成为“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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