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继续讨论治安记录封存。这次我们来看央视新闻报道的一起抽象案例——

今年26岁的山西姑娘小王,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北京工作,22岁的那年因为跟男友感情纠纷,吵架升级成打架,被警方拘留3天。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一次的治安处罚从此改变了她的生活轨迹。小王告诉记者,在高铁站一些需要刷身份证的场所,身份证查验机器发出的异常警报声音,是她几年来出行最大的困扰,也遭受了不少非议。 王女士:我每次一刷身份证,它就特别大声音的警报,都会有这种再把我拿出来鞭笞一顿那种感觉。 现在,出门游玩成了小王既害怕又向往的事。 王女士:我特别想出去玩儿,但我哪都不敢去。 央视新闻,公众号: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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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我前几篇文章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就是旗帜鲜明地反对,没别的。但我看到央视报的这个王女士案例,实在是让我不吐不快。

我特意去查询了一下,一般普通的治安处罚结束后,身份证的常规查验是不会持续报警的。 根据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流程,身份证查验报警主要适用于几种情况——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关注对象、未结案的刑事案件嫌疑人、被通缉人员、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人员等。

也就是说,普通的治安拘留执行完毕后,交通、住宿等 系统是不会在普通身份证查验时报警的。否则,每天起码数百万人使用身份证,系统早就不堪重负了。

另外,治安处罚记录的影响范围也值得商榷。王女士这个案例,她因打架被拘留3天,属于最常规的轻微治安案件。正常情况下,这类记录不会导致日常身份证使用受阻。有法律工作者指出,治安处罚记录可能影响公务员、辅警等特定岗位的政审,但一般不至于干扰普通生活场景的身份验证。

还有就是,这起案例描述存在夸张之嫌。报道中“特别大声音的警报”、“拿出来鞭笞一顿的感觉”等描述,与常规身份证查验的实际情况完全不符。正常情况下,即便真的有报警,也是在执法人员终端提示,不会引起公众注意。

大家回忆一下出门那么多次,有真的听到过闸机口报警吗?要真按照治安拘留就报警,那几乎每个人出行都大概率会听到,但实际情况却可以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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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案例与普遍认知的差异,我想了想,存在两种可能性解释。

第一种,王女士的案件其实并非是单纯的治安纠纷。她极有可能涉及更严重的问题,又或者是案件还有其他未被披露的细节,比如她身上可能还有未了结的司法程序,或涉及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情形。

而另一种可能就是,这起案例描述存在夸大或虚构。或许是为了突出新法的必要性,或许是媒体又要给张雪峰封神,大裤衩就选择了一个极端案例,以及对事实进行了戏剧化处理。这种操作在国内外媒体报道中并不罕见,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报道的感染力和传播力。甚至于这个王女士,都可能是个群众演员。

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如果这样一个经不起推敲的案例,都能被用作重要立法的宣传材料,那自然会在无形之中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对于王女士这起案例,有关部门应该给出更详细的解释,说清楚到底什么样的情况会导致普通治安处罚后,身份证持续报警。这种解释不仅关乎个案的真实性问题,更关系到公众对执法透明度的信任。

法律的宣传不应以夸大事实为代价,法治文明的进步也不靠煽情案例支撑,而在于制度设计的理性与执行层面的透明。治安记录封存制度本身就存在极大争议,再搞出这种抽象案例,只会贻笑大方、离心离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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