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报)
转自: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高越 发自北京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自12月1日起施行,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要求,积极推进婴配液态乳监管制度建设。12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受理企业有关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的注册申请。
据了解,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修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的注册管理按照本办法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规定执行”。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与婴配乳粉相比,婴配液态乳对于微生物和稳定性控制需更加严格,重点从三方面明确了注册要求:一是对生乳中嗜冷菌、耐热芽孢菌等原辅料微生物风险控制提出要求;二是对产品研发中稳定性保持提出要求;三是对生产工艺验证、产品检验以及灭菌效果验证等提出具体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严审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的安全性、科学性,强化婴配液态乳生产经营全过程风险防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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