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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一个不小心的剐蹭或碰撞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面对几百元的赔偿要求,如果抱有侥幸心理、消极应对,甚至玩起“失联”,是否能将事情“拖过去”?近日,一起停车场道闸杆损坏赔偿案给出了明确答案:法律不会因为金额小或被告“躲猫猫”而改变其公正的裁断。以下信息由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郝小青律师整理发布
一、 案情简介:一次送人引发的430元纠纷
2025年8月2日,被告董理驾车前往原告阜新市细河区源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黄家沟水上乐园”停车场送人。在驶离停车场出口时,其车辆不慎将出口处的自动道闸杆撞坏。停车场出口处清晰悬挂着“减速慢行、一车一杆”的提示标识。
事发后,原告公司工作人员与董理协商赔偿事宜,但董理拒绝赔付。双方矛盾甚至惊动了当地派出所,但现场调解未果。由于道闸杆损坏影响停车场正常运营,原告公司自行修复并垫付了430元费用。在索赔无门的情况下,原告公司将董理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道闸杆损失430元及承担诉讼费。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被告董理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二、 法院判决:全额支持诉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完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董理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公司支付道闸杆赔偿款43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
郝小青律师总结与建议
这起“小案子”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日常纠纷处理中的常见误区与正确路径。借此,我向大家提出以下法律建议:
- 树立责任意识,勿以“损”小而不为:任何对他人财产造成的损害,无论价值高低,都应主动承担责任。积极沟通、协商解决是首选,这既能体现个人诚信,也能避免矛盾升级、诉诸公堂。逃避和推诿只会让简单问题复杂化。
- 增强证据意识,防患于未然:对于管理者(如本案原告),应在易发生风险的区域(如停车场出入口)安装监控,并设置清晰提示。一旦发生损害,要立即固定证据(拍照、录像、保存监控),并留存好维修票据等费用凭证。这些是日后维权的“弹药”。
- 尊重法律程序,积极理性应诉:若收到法院传票,务必严肃对待。消极缺席是最不可取的下策。应积极出庭,如实陈述情况。即使对赔偿金额有异议,也可以在法庭上提出质证和辩论,争取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 认识小额诉讼,高效化解纠纷: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其特点是审理快、一审终审。这为事实清楚、标的额小的纠纷提供了高效的解决渠道。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了解这一程序,理性利用法律工具。
总结: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与秩序的标尺,它不会因为事情微小或当事人消极而失效。这起430元的赔偿案告诉我们,诚信负责的态度是避免纠纷的基石,而证据和法律程序则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应做自己行为的负责者,做法律秩序的遵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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