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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开(糖酒公司住宅楼)

糖酒公司住宅楼项目位于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北街193号,由临汾市昌达糖酒副食有限责任公司(原临汾市糖酒副食总公司)建设。临汾市昌达糖酒副食有限责任公司(原临汾市糖酒副食总公司)存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动工建设糖酒公司住宅楼项目的综合楼、西侧沿街建筑、北侧1层建筑、北侧库房、砖房1、砖房2及砖房3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临汾市昌达糖酒副食有限责任公司(原临汾市糖酒副食总公司)作出限期改正、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机关已于2025年11月20日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补办相关手续,罚款129259.94元(拾贰万玖仟贰佰伍拾玖元玖角肆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自然资罚字(2025)第035号〕,并于2025年11月20日送达。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