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滕州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2004)为技术标准,现对滕州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进行公告,切实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安全和地震观测环境不受破坏。

附件:滕州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

序号:1

台站名称:滕州地震监测站

地理位置:滕州市东郭镇莲青山

测项:测震、强震

经度:117.30°

纬度:35.27°

序号:2

台站名称:滕州北辛地震监测站

地理位置:滕州市育才路地震监测中心

测项:强震

经度:117.16°

纬度:35.10°

保护要求:

1.铁路避让;

2.公路避让;

3.飞机场避让;

4.大型水库、湖泊避让;

5.采石场、矿山、重型机械厂、岩石破碎机、火力发电厂、水泥厂避让;

6.一般工厂、较大村落、旅游景点避让;

7.大河流、江、瀑布避让;

8.大型输油输气管道避让;

9.14层(含)以上的高大建筑物避让;

10.6层楼以下(含6层)低建筑物、高大树木避让;

11.高围栏、低树木、高灌木避让;

保护范围:

1.Ⅲ级(含Ⅲ级)以上铁路:最小距离2.5km

2.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最小距离1.7km

3.飞机场:最小距离5km

4.大型水库、湖泊:最小距离15km

5.采石场、矿山、重型机械厂、岩石破碎机、火力发电厂、水泥厂:最小距离3km

6.一般工厂、较大村落、旅游景点:最小距离0.40km

7.大河流、江、瀑布:最小距离3km

8.大型输油输气管道:最小距离10km

9.14层(含)以上的高大建筑物:最小距离0.20km

10.6层楼以下(含6层)低建筑物、高大树木:最小距离0.04km

11.高围栏、低树木、高灌木:最小距离0.03km

序号:3

台站名称:滕州柴胡店观测井

地理位置:滕州市柴胡店镇刘村梨园

测项:水位、水温

经度:117.26°

纬度:34.91°

保护要求:

1.地下水开采避让;

2.注水井避让;

3.矿区爆破作业点避让;

4.矿震活动区避让

5.矿井疏干排水的矿区避让

6.铁路避让

7.垃圾或污水存放与处理区避让

保护范围:

1.地下水开采:10km;

2.注水井:1km;

3.矿区爆破作业点:5km;

4.矿震活动区:2km

5.矿井疏干排水的矿区:10km

6.铁路路堤边缘:0.5 km

7.垃圾或污水存放与处理区边界:0.5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