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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从2025年12月1日起

珠海市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

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企业职工的银行账户

不用自己申领

一起来看看详情

近日,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发布《关于变更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告知书》,根据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日起我市生育津贴可按规定直接发放至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企业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同时,我市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的生育津贴发放模式,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市医保中心将在其假期结束后主动发放至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下一步,市医保中心将逐步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实现在联网结算的次月起按月发放,进一步缩短津贴发放时间。

另外,市医保中心提醒,用人单位应做好参保人原工资标准与生育津贴的衔接,对于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规定予以补足。

需要注意的是,非企业职工和2025年12月1日前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企业职工,生育津贴按原渠道发放至单位账户

如有疑问,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可拨打0756-123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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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医保

编辑/吴茵琳

责任编辑/赵思华

三审/常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