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

有效提振托育消费

让更多家庭便捷享受普惠优质托育服务

近日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宾市财政局

联合推出婴幼儿托育消费券

各县(区)将陆续启动发放

全市近130个托育机构参与

市县(区)投入资金600万元

谁参与?谁能领?

如何申领?怎么使用?

答案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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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参与?

  • 经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正式运营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含普惠性社会托育机构、单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业务范围已变更为2~6岁教育保育服务、单设托班且实际开展托育服务。

  • 市、县(区)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各类托育机构的参与资格。县(区)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作为定点机构,在托育消费券发放平台上予以公布。各县(区)教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与定点机构签订活动承诺书。

谁能领?

常住宜宾市范围内,有入托需求的0—36月龄婴幼儿。监护人可凭婴幼儿户口簿或身份证自愿申领托育消费券。

领多少?

托育消费券面值200元/张,每名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每次限领1张。各县(区)托育消费券年度发放次数不少于5次。

怎么领?

  • 发放时间:

2025年11月至2026年10月,各县(区)托育消费券首次发放时间不晚于2026年2月。托育消费券核销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前。

  • 发放方式:

各县(区)通过相关平台发放托育消费券,具体平台请关注各县(区)官方公告。

怎么用?

  • 托育消费券须在发券县(区)辖区内定点托育机构使用。使用托育消费券的婴幼儿须是申领托育消费券的婴幼儿。

  • 领取托育消费券的家庭,可从申领平台公布的定点机构中选择合适的托育机构送托。家长缴费时,向定点机构出示托育消费券二维码,托育机构扫码成功后消费券金额按额度核销。托育机构应及时与家长签订相应的服务协议,并提供收费发票,如产生任何异议,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 在有效期范围内,托育消费券仅用于入托婴幼儿的保育费抵扣,不能用作餐费、教具、早教等费用的抵扣。每月每孩限用1张托育消费券。托育消费券不可提现、转赠、拆分、叠加使用。

(一)每个托育机构每轮(次)核销的托育消费券总数不得超过该机构可提供的托位总数。

(二)托育消费券核销后如有未实际入托、1月内入托时间少于10天(含)、退托退费等情况,托育消费券不返还,也不折算费用返还,退托退费按实付金额进行核算,托育机构也不得申请该托育消费券资金兑换。

(三)各县(区)应按照每学期或每季度一次,及时进行托育消费券阶段性核销工作。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核实幼儿园托育消费券核销数据,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核实社会托育机构托育消费券核销数据,并提交县(区)财政部门审定。活动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比例分担。

(四)活动参与者及定点托育机构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及活动公告要求,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破坏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编 辑|宜青

一审一校|陈亚兰

二审二校|徐 昀

三审三校|王德新

来 源|宜宾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