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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未领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人员

销户提取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退休缴存职工:

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尚未领取账户余额的缴存职工,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其账户开展销户提取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集中清理对象: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5周岁、男60周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账户。

二、

集中清理要求:

1.请符合清理条件的缴存职工在2025年12月15日前及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手续。

2.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尚未领取账户余额的账户逐一进行核实,并通知退休职工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手续。

三、

集中办理方式: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身份信息准确的

1.线上办理:

缴存人在手机上登录“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或“蒙速办”App,点击“提取业务-离、退休提取”,按系统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即可。

2.线下办理:

缴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任意一张一类储蓄卡)到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柜台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另外提供申请人书面授权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身份信息不准确的

个人身份信息不准确的,由本人所在缴存单位出具变更申请,完善身份证件信息后,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四、

线下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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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服务热线:

0477-12329

附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人员名单.xlsx

(转自“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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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

编辑:白慧敏 审核: 韩改琴 朱少立

校对:白慧敏

新闻热线:0477—813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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