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按老家习俗订了婚、送了礼

两人也一起生活了

最后却因感情不和分了手

这笔为数不小的彩礼钱

该怎么办?能要回来吗?

近日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情回顾

8万元彩礼送出,婚事却黄了

2021年,小王(化名,原告)与小张(化名,被告)经人介绍相识。

2022年,两人按照地方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订婚前,小王将8万元现金及红包等作为彩礼,交给了小张及其父母。

遗憾的是,好景不长。2023年,两人因性格不合、缺乏共同语言而分手。婚事告吹后,小王要求小张一家返还当初给付的8万元彩礼,但多次协商未果,最终诉至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共同生活较长,判决返还70%

法院经审理认为,给付彩礼是一种以最终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当结婚这个目的无法实现时,给付人有权要求返还。

本案中,小王与小张虽按习俗订婚,但既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举办结婚仪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彩礼返还条件。

法院同时指出,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彩礼已部分用于共同生活支出,若全额返还显失公平。因此,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酌情判决小张及其父母向小王返还彩礼总额的70%,即5.6万元。

法官说法

法律如何看“彩礼”?

法官对此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1.彩礼的性质是什么?

彩礼是本着结婚目的给予的,不同于一般赠与。如果婚没结成,结婚的“目的”就落空了,法律支持返还。

2.什么情况下应该退?

根据司法解释,主要有三种情况:

● 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本案情况);

● 虽然领了证,但根本没有共同生活;

● 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陷入困难。

3.没登记但一起生活了,怎么退?

这是本案的关键。法院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而是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实际花费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酌情确定一个公平的返还比例。

法官温馨提示

让婚姻回归爱的本质

婚姻是庄重而严肃的人生大事,应建立在充分的了解和真挚的感情基础上。

近年来,因“闪婚闪离”引发的彩礼纠纷时有发生。彩礼本是传统婚俗的表达,不应成为婚姻的负担和矛盾的源头。

我们倡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理性对待彩礼

弘扬文明、简约的婚嫁风尚

让婚姻真正回归到“爱”的本质上

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与社会环境

来源:青城融媒、案件来源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编辑:呼和浩特市妇联新媒体中心

声明:原创内容特别说明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和音视频均来源于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在文章下方留言联系我们删除或支付稿费。

戳在看的你,一直都那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