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潮律师,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篇文章抛开业务和案例,聊一些理念上的东西。
实话说,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生命、财富、情感或是权力皆是如此。当然信托也是如此,任何起始都在等待自己的终点,任何结构都会走向奔溃。这是一个熵增的过程。
当然制度介入能减慢这种过程,就像婚姻制度,减缓了情感和家庭的崩溃,甚至可以拖到一方过世,当然过世本身也就意味着两人之间家庭关系的解体。在一个熵增的过程里,制度采取的手段可能是不同,比如婚姻制度就是通过增加婚姻关系解体的负担和成本,使得熵增的过程得以减缓。
这是题外话,说回信托的话题,其实也是一样的。信托的存在很多时候也是为了减缓这样一个熵增的过程。
就像我们谈到传承,所有人都知道一笔财富不可能让子孙世世代代永享太平富贵,不是财富先没了,就是子孙先没了。
说起来,最近比较火的爱马仕的新闻,粗看一眼给人感觉子孙和财富差不多同时要没了。信托的介入,实质上是通过一种制度性的设计来替代人治的部分,以规避人性的愚蠢、自私和贪婪。
但是,世间万事万物都是不断变化的,所有的制度又是需要人来实践的,再好的制度,早晚也是会被蛀得千疮百孔的。熵增的过程是不可逆的。
所以我一直不赞成做太长久的规划,几代人的法律服务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概念,给人一个很大的想象空间,让我们可以尽情的吹嘘和规划未来,而不需要为自己的牛皮付出任何代价和成本,甚至是脸面上的成本,因为在座听的人也好还是说的人也好,其实没有一个能看到那个未来。相反,将目光投得太远是会让人看不清脚下的。
不论是什么类型的信托项目,不管是家族信托也好,还是特殊需要信托,一个好的信托规划,应该是在预判和控制之下的。
对于信托的运行,对于信托中每一个角色作出行为和选择,都应该在掌控之中,这样的制度才是相对完善和有效的。而这种预判和控制,并不应当建立在对人性的美化,或是所谓的信赖上,甚至不是建立在制度和条款的设计上的,而是建立在利益的平衡和统一上的。事实上制度和条款的设计也是为了这种利益的一致性而做的尝试。
当然即使竭尽全力,即使只是规划未来二三十年的事情,我这么愚笨的人依然会有很多看不到想不到的地方。
就像这几周见了几位特殊人群的家长后,我也在想,未来二三十年,受益人的生活会是怎么样的,一切真的会按照我们的预想进行么。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我们有时候要对抗的东西太多,也太杂。基于自身的经历,我并没有太多共情的能力,唯有尽职履职而已。
有一个未曾谋面的朋友告诉我,一切都是流动的,时间,世界和你我。或许我们不需要看得那么长远,不需要知道这些从哪里来又会流向哪里,尽量走好现在的每一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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