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普陀区消防安全整治专班在日常巡查中,连续查处东港海华路某宾馆、舟山某有限责任公司两起违规动火作业案件,涉案单位及个人已被依法处理。

▶▶案件一

执法人员在东港某宾馆门口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为维修外立面设施,擅自组织无证人员进行电焊动火作业。现场既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也未设置专门安全监护人员,飞溅的焊渣极易引燃周边杂物引发火灾。当事人李某已移交至公安机关,因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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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

在沈家门某有限责任公司门口,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组织无证电焊作业人员,在人员密集的沿街区域违规开展切割作业,且未采取任何防火隔离措施,安全隐患突出。当事人李某某已移交至公安机关,因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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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

属于高风险操作

一旦防护不当

极易引发爆燃、火灾事故

如发现此类行为

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

119报警电话举报

普陀区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张石英 记者 黄钰颖

图片来源:舟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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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