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一女生在网上发布信息称,自己今年报考了射洪市卫健局一事业编制岗位,面试和笔试的总成绩位列本次考试第一名,最后却被卫健局在政审过程中判定为不合格,理由是她的中专学历与成人大专学历在时间上存在重叠,不符合招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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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生感觉不能理解,自己明明是合法合规取得的学历,为什么却被判不合格呢、
女生提供的一份遂宁市中等卫校的证明显示,女生为该校2015级学生,2018年毕业,取得中专学历。但在此期间,女生于2016年又报考了川北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大专班,并于2019年取得护理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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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证明称,该女生符合当时的报考政策,所以女生的学历资质是合法合规取得的。而且射洪市教育招录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也出具了相应的证明,证明该女生大专学历符合当时报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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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不解的是,按照招录程序,在女生参加考试之前,有关单位应该要对其学历资料进行审查,为什么当时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呢?现在等考试完了,射洪市卫健局又以“学历套读”为由判定其政审不合格。
带着疑问,该女生将自己的遭遇连同证明资料发到了“问政四川”官网。
很快射洪市人社局对此事进行了通报,表示已经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慎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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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查了一下有关事业编制招录过程中对“学历套读”的规定,发现各地均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情况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
对于该女生的遭遇,一些网友表示,负责资料审核的初审人员有很大责任,如果不符合要求,应该第一时间告知本人。
也有网友表示,如果当地事业编招录的确有相关规定,应该在招录时予以明确,让大家看得清清楚楚。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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