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提高托育服务的可及性,宜宾市启动了婴幼儿托育消费券项目。

这项计划旨在有效提振托育消费,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到便捷且优质的托育服务。

近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及财政局联合推出了这一利好政策。

即日起,各县(区)将陆续开始发放总额达600万元的托育消费券

全市近130个托育机构参与此次活动,涵盖普惠性社会托育机构、单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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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参与?

参与此次项目的托育机构需经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正式运营,包括已变更为2~6岁教育保育服务的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同时,必须具备单独设立的托班,并实际开展托育服务。市、县(区)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将严格审核各托育机构的参与资格。

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将被指定为定点机构,并在官方平台公布,确保透明度。

谁能领取托育消费券?

凡是在宜宾市范围内常住,并有入托需求的0—36月龄婴幼儿的监护人,均可以凭借相关证件(如户口簿或身份证)自愿申请托育消费券。

能领多少金额?

每张托育消费券面值为 200元,每名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每次限领一张。

各县(区)至少在一年内发放五次托育消费券。

怎样领取和使用?

自2025年11月至2026年10月,托育消费券将在各县(区)的相关平台上分发。

首次发放时间不迟于2026年2月,有效期至同年10月底。

家长需关注各县(区)的具体公告以获取发放平台信息。

消费券须在发券所在县(区)的定点托育机构使用,且只能用于抵扣保育费。

每月每个孩子限用一张消费券,不可提现、转赠、拆分或叠加使用。

使用注意事项

提醒家长们注意以下几点:

每个托育机构每轮(次)核销的消费券总数不得超过该机构提供的托位总数。

若未实际入托、1个月内入托时间少于10天(含)、退托退费等情况,消费券不返还也不折算费用。

各县(区)将按学期或季度进行托育消费券的阶段性核销工作。

所有参与者及定点托育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平台规则。

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通过这一政策,我们希望能帮助更多家庭减轻育儿负担,使孩子们在优质的托育环境中健康成长。

这不仅是一份经济上的支持,更是对家庭关爱的体现。

让我们携手,为孩子的未来创造更好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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